摘要: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3日对一起大学生利用腾讯QQ网络相约自杀的民事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腾讯被判承担10%的责任。
12月1日,武汉发生一起相约自杀案件,3人受伤。图为火灾现场一片狼藉。
两个年轻人网上约好到宾馆烧炭自杀
发出死亡邀请的人中途放弃,留下的上海大学生死亡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3日对一起大学生利用腾讯QQ网络相约自杀的民事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腾讯被判承担10%的责任。
原告是20岁的自杀大学生范某的父母。他们起诉称,今年6月,22岁的丽水一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张某,利用腾讯QQ向不特定的公众发出自杀邀请,并留下手机号码。范某在看到网络公告后便接受了自杀邀请,并于6月24日到达丽水与被告张某一同在酒店内自杀。由于难以忍受痛苦,被告张某放弃了自杀行为。但范某仍然坚持自杀,最终身亡。
两原告认为,被告张某通过网络邀约死者范某进行自杀,最终导致两原告之子死亡;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对“相约自杀”的内容进行删除或者屏蔽,致使其得以传播,故两被告应对两原告之子范某的死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一次性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的20%计10122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两项合计111225元;被告腾讯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的10%计50612.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两项合计55612.50元。据新华社电
QQ相约自杀事件回顾
经审理,法院认定,自今年6月初起,被告张某多次在被告腾讯公司经营的不同的QQ群上向不特定的对象发出“浙江男找一起烧炭自杀”、“浙江男找一起自杀的,联系我159********”等内容的自杀邀请。
2010年6月23日,本案两原告之子范某(原上海某大学学生)在QQ群上看到被告张某留下的信息后,与被告张某联系并约定到丽水自杀。
6月23日晚,范某从上海出发,于6月24日早上到达丽水,两人一起住进市区某酒店。当天,两人外出购买了炭等自杀用具,回到酒店房间在卫生间里实施烧炭自杀。在自杀过程中,被告张某用水浇灭了正在脸盆里燃烧的炭,终止自杀,并劝范某也放弃自杀。下午5时左右,被告张某不理会范某“不要走,再来一次自杀”的要求,独自一人离开了宾馆。离开后直至晚上8时前,两人仍有手机通话和短信联系。晚上11时左右,被告张某打电话给宾馆总台,告诉宾馆人员502房间可能有人自杀,宾馆工作人员撞开房门发现范某已身亡。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当晚就展开了案件调查,于6月29日认定“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