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正在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过度,品牌的培养尤为重要,品牌理念可谓一个服企的灵魂,是企业的精气神所在,看似一不小心的行为,可能一时省事儿,却无异于饮鸩止渴,不仅动摇了两家B2C大牌企业的市场地位,也会对消费者的心理造成伤害。
由来已久的大牌“撞衫”
对于大牌“撞衫”的现象并不少见,在此不仅仅是产品的雷同,还包括商标、logo、渠道、营销等各方面的相似。
服装商标是服装企业的象征,它代表着服装企业的信誉、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占有率等情况。名牌商标的产生是服装生产企业长年坚持自身质量监督、维护品牌的结果,一般来说,消费者乐于购买质量好、商标知名度高的服装。如果服装企业的商标权被侵犯,不仅降低服装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也会给一些企业钻法律空子的可乘之机,譬如“D&D”商标就容易让普通消费者与知名品牌“D&G”混淆;意大利“啄木鸟”品牌服饰被很多小的服装生产厂家仿冒,这些服装标签上都挂有一个形似的小鸟标志。
最为复杂的一场争辩则是发生在今年8月份的“鳄鱼”品牌被黑事件,此次事件不仅具备了商标模仿雷同的基本特征,更为让人气愤的则是有人利用网络向“真鳄”伸出黑手——用颇具细节的故事、以消费者的口吻抨击鳄鱼恤,大鳄也变得有苦难言。随着“鳄鱼”的品牌号召力日益提升,许多冒牌产品开始动了鳄鱼的主意,真正的鳄鱼品牌分别是香港、意大利以及新加坡的鳄鱼,而“鳄鱼真身”的打假行为招致报复,“鳄鱼”被咬绝不是几万元赔偿就能痊愈的,消费者的信心重建需要的时间可能要比创牌还要长。
除了商标和品牌名称外,在服装产业中,产品的雷同是商家最为忌讳的,因为产品是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的部分,是一个品牌树立市场影响力的最有力武器,产品品牌的塑造和形象的树立都依赖于产品的与众不同。与此同时,产品的雷同性也是最难避免的,设计因素多种多样,难免会在产品中出现相同的元素。在梦芭莎状告麦考林一案中,主要症结就出在两家企业的产品几乎达到了一模一样的程度,虽然麦考林方面已经对图片来源方道歉,但同时也声明绝对不存在抄袭对方款式等设计方面的侵权,且该款产品的款式也并非梦芭莎独家拥有。究竟梦芭莎的这款文胸是否是独有产品,如何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幸而有效的维护,这是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电子商务逐渐走入人们日常生活后,商家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呼唤“原创设计”时代
一款文胸透视出我国服装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服装,这个从简单的御寒功能变成今天扮靓人们生活的物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良性的服装产业发展是促进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服装企业如何凭借自身能力避免被抄袭、被雷同,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服装企业可以参考以下方法保护自身品牌不受侵犯:
首先,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商标续展。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保护期10年,10年之后可续展,所以服装企业在商标注册之后要及时地续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其次,为防止出现类似仿冒注册商标的情况,服装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品牌商标的特征,全面注册。一方面对所有相似的图案文字或容易产生误解的图案和文字进行注册,如红豆衬衫将“虹豆”,“相思豆”等相似或易产生误解的文字全面进行了注册;另一方面要拓展注册商标的应用领域,譬如红蜻蜓皮鞋除了注册鞋类产品,在服装、床上用品、家电等产品上都进行拓展注册。
再次,当发现市面上出售了假冒或仿冒企业商标的产品时,服装企业要及时搜集证据,如侵权产品、侵权产品的销售地点、侵权产品数量等。获得充足证据后,企业一方面与工商行政部门取得联系,查抄假冒产品;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审理获得侵权损失赔偿和维权费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