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财经

深圳十一开征土地增值税,业内预计实行差别税率


[  东方早报    更新时间:2005/8/19  ]    

  楼市税收政策可能继续收紧。深圳市地税局官员日前对东方早报表示,业界关注的土地增值税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征,深圳地税局将于近期出台征收通告,尽快实施征收。

  深圳市地税局流转税处处长胡天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开征土地增值税尚无具体时间表,但按国家规定是今年10月1日起开征,深圳地税局将于近期出台征收通告,尽快实施征收。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在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土地增值税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

  深圳是全国较早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地区之一,1993年11月《深圳市房地产管理若干规定》对土地增值税做出了详细规定。1998年开始,为鼓励房地产消费、拉动内需,各地相继推出各种优惠政策,深圳市也出台规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并一直延续至今。目前,深圳是国内少数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城市之一。

  一位不愿具名的深圳地产人士指出,目前大多数城市都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深圳开征此税在意料之中,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他预计,该税种将实行差别税率,普通住宅的税率为销售收入的0.5%,别墅、度假村项目等高档住宅为1%。

  作者:早报深圳专稿 雷蕾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税收新规10月起执行,达标纳税人可...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担心导致大规模失业,印度政府私有...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