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财经

税收新规10月起执行,达标纳税人可自动减免税


[  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05/8/19  ]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10月起执行

  “达标”纳税人可自动减免税

  本报讯 (记者 赵鹏)今后,我国的备案类减免税不需要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就可以直接享受到优惠,这既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又提高了税务机关的效率。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首次将我国减免税的类型分为备案和报批两种,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该《办法》首次统一了我国对减免税的管理,解决了长期以来减免税管理只是分别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有关税种的具体规定中体现,缺乏统一管理标准的问题。该《办法》将减免税的类型分为备案和报批两种类型,备案类的减免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减免税,纳税人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税待遇,不再需要层层审批;报批类减免税是指纳税人根据相应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后批准的减免税,即通常意义上需要个案审批的减免税。

  对于同时涉及减免税项目与非减免税项目的,原办法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就不得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而新办法明确为,出现这种情况,将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减免税数额。此外,当纳税人可以享受减免税但未享受而多缴税款,且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或没有超过申请期限的,今后纳税人将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另一方面,该《办法》还将过去实行的对减免税每年年审的制度,调整为与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相结合,从而减轻了纳税人每年都要应付年审的负担。

  《京华时报》(2005年08月19日A02版)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江苏部分成品油涨价获批准,中石化...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深圳十一开征土地增值税,业内预计...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