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扬州一局长被曝向党保证与“小三”结婚后,8月16日晚,又有另外一名女子在网上发帖讲述了一件类似的事,同时公布一份书面字据:“我的承诺:四年后和陆秀华走到(一)起结婚”,网贴一出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王春写给陆秀华保证结婚书:我的承诺四年后和陆秀华走到起结婚。陆秀华 供图
陆秀华(左)和王春(右)。
17日晚7点多,在南京市一条马路边的小饭馆里,43岁的扬州女子陆秀华一边吃着面条一边告诉记者,她说自己很爱惜名声,但这一次豁出去了。
在这之前她在网上发过一个帖子,揭露扬州惠民医院院长王春有经济和作风问题,称王曾保证跟她结婚,还留有书面字据,但未能履行诺言。对此,扬州市卫生局证实称,王春确有作风问题,曾做过处理,但暂未发现有经济问题。
这也是继7月底扬州邗江区一局长立下“向党保证”娶情妇为妻的保证书之后,该市再次发生的一起立字据保证与某人结婚事件。
情妇网上发帖曝光院长结婚保证书
继扬州一局长被曝向党保证与“小三”结婚后,8月16日晚,又有另外一名女子在网上发帖讲述了一件类似的事,同时公布一份书面字据:“我的承诺:四年后和陆秀华走到(一)起结婚”,网贴一出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据了解,当事女子陆秀华是扬州市中心血站财务科科长,1996年认识了现在的惠民医院院长王春,当时王系血站站长。
据陆回忆说,真正和王春发生关系是在2001年6月,一次用血互助金会议后,王叫单位同事喊她去会议宾馆的一个房间,“强行把我给睡了,又说他跟妻子感情破裂,会离婚并对我负责,后来我们就时常住一起了。”
为了这段感情,陆秀华跟自己的丈夫离婚了,此后王也像个丈夫一样把工资卡给了她,住到了她家里,家里装修都是他花钱负责的,而且每天三次汇报行踪,为了表忠诚还在2005年自己的办公室写了结婚保证书。
“直到2006年10月的一天,他玩起了失踪,接着向上级领导汇报说我骚扰他,还指使人威胁恐吓我!”陆秀华说自己非常心寒,就向上级纪委反映王的作风和经济问题,2008年纪委还对他进行了党内警告。
陆秀华认处理太轻,不足以引起警示作用,除了作风问题,王每月工资不高,怎么能买得起宝马、北京现代等车,还有别墅,“直到有小混混到我家小区门口堵我儿子,我真的怕了!”
陆秀华说,自己以前年轻的时候挺漂亮的,好多人追,跟王在一起自己付出了很多,没想到最后发展到现在这地步,无奈之下只好到网上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