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钢与山西中宇的资金往来黑洞,最早在2008年10月就被曝光。当时,通过收取预付货款方式,名不见经传的山西中宇不断占用中钢资金,累计金额超过60亿元,其中有约26亿元变成了“中宇对中钢的欠款”。如今两年过去,尽管中钢通过接收山西中宇欲挽狂澜,但事与愿违,2009年11月中钢委托的代管者河北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下称国丰钢铁)离开时,山西中宇对中钢的欠款扩大为38亿元,算上中钢通过国丰钢铁收购中宇股权支付的资金,则中钢在中宇陷落的资金已高达近40亿元。
只要中钢稍加调查,就能察觉与山西中宇的垫款交易是一笔危险的生意。2006年4月,山西中宇的前身山西宇晋曾遭国家税务总局处罚。自2002年1月至2005年3月,山西宇晋与王兴江投资的另一家企业山西宇进铸造冶炼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和隐瞒销售收入逃缴税款,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补税6.31亿元,罚款1.4亿元,加收滞纳金3.82亿元,合计11.53亿元。
成本高、资金链紧绷,再加上管理不善,山西中宇一直盈利状况不好,却仍然成为央企中钢的合作伙伴。预付款模式在钢材贸易中被钢厂和贸易商广泛采用,主要用于对贸易商合同的约束,有时贸易商也能获得一定优惠。但山西中宇实力太弱,中钢的资金实际上成为其主要血源。
一位曾在中钢工作多年的人士认为,中钢为山西中宇供应铁矿石,并包销其全部产品,这种“全面合作”模式实际上是对钢厂的扶植。“如果钢厂的经营效益比较好,良性运转,这种模式也是完全可能成功的。但反之风险显而易见。”
另一位国内钢铁行业资深管理人士则认为,提前打预付款的形式,可以获得比较优惠的价格,但是一般预付款不能超过钢材产品的价格。“中钢的做法风险比较大。”
不仅山西中宇,中钢还向另一家民企河北邯郸纵横钢铁集团(下称纵横钢铁)至少投入了100亿元的资金。还好,目前纵横钢铁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开资料,纵横钢铁在沧州黄骅港开发区新建的钢铁项目,2007年开始筹建,总投资160亿元,一期计划投资60亿元。河北钢铁行业一位资深人士告诉本刊记者,黄骅港新项目的资金来源于中钢输血。
通过预付款,钢铁贸易商中钢将自己与钢厂山西中宇绑在了一起,随着山西中宇陷入困境,中钢也被拖入了财务黑洞。由于山西中宇管理不善,生产成本高,而且无法如期交付产品,很多时候中钢付出2亿元垫付款,只拿回1亿元产品。截至2008年3月,中钢共计向山西中宇付款超过54亿元,山西中宇向中钢累计发货近28亿元,拖欠中钢钢铁货款和保证金超过26亿元。为了维系这种“全面合作”关系,中钢还得继续追加投入。一旦中钢有意停止继续付款,王兴江就威胁,“前面的钱也甭想再回来了”。中钢越陷越深。
从26亿到33亿
表面上山西中宇对中钢旗下企业的欠款更为分散。但实际上,中钢对山西中宇供应的产品范围被进一步扩大,这使得中钢和山西中宇的利益被更紧密地捆在一起,被卷入的中钢资金也越滚越大
2008年10月,中钢的困境在媒体上曝光。
在此之前,中钢已试图从多方面帮助山西中宇走出经营困境。从2008年2月开始,中钢钢铁开始对山西中宇进行了委托经营管理。当年5月,酒钢翼城钢铁有限公司曾试图接手重组山西中宇,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重组方案最终并未执行。
然而,面对一家由几个自然人控制的民营企业,中钢被卷入如此巨额的资金,已经显得越来越不正常。当务之急,中钢需要让山西中宇有更好的“身份”。于是,国丰钢铁被引入,代为托管山西中宇。
根据工商资料,2008年8月,王兴江等七名自然人,将持有的山西中宇90%股权作价1.8亿元,转让给国丰钢铁旗下的唐山丰南国丰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丰贸易)。不过,协议同时约定,王兴江所持有的剩余10%股权作为“永久固定股权比例”,山西中宇还承担王兴江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河南仁和线材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债务。
根据中钢与国丰钢铁的协议,在国丰代管期间,中钢还需向国丰钢铁支付生产管理费用。“代管期间的生产管理费用在400万元左右,按月支付。”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知情人士透露,国丰贸易购买王兴江等人股权的1.8亿元出资,实际上来自中钢,而且中钢与国丰钢铁另有协议,一旦山西中宇今后发生任何法律纠纷,中钢将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正在谋求重组山西中宇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钢)一位高层也向本刊记者证实,国丰贸易名义上是中宇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则为中钢集团,“企业许多重大决策都由中钢说了算”。
到2009年下半年,由于不堪忍受诸多经营风险,国丰最终选择退出“代管”山西中宇。“首先,这个企业资金链严重不足,总处于断裂的地步,中钢的资金实际上又总跟不上;其次,山西中宇的各种手续几乎就是空白,生产许可证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没有,管理这个企业的风险太高。”国丰钢铁一位熟悉情况的内部人士告诉本刊记者。
国丰钢铁于2009年11月正式退出。根据中钢此前与国丰钢铁的协议,国丰钢铁应于今年4月30日前实现工商变更,从法律上真正退出山西中宇。
不过,本刊记者在山西获得的工商资料仍显示,国丰贸易目前仍是山西中宇法律意义上的控股方。这是由于山西中宇的重组计划迟迟无法完成,这一变更一直无法实现,而据国丰钢铁方面称,迄今中钢所欠国丰钢铁的管理费并未完全付清。
中钢钢铁委托国丰托管山西中宇后,中钢下属中钢贸易、中钢炉料开始与山西中宇展开贸易往来,中钢贸易供应铁矿石等,中钢炉料供应焦炭,表面上看,山西中宇对中钢旗下企业的欠款看起来更为分散。但实际上,中钢对山西中宇供应的产品范围被进一步扩大,这使得中钢和山西中宇的利益被更紧密地捆在一起,被卷入的中钢资金也越滚越大。
国丰退出时,中宇对中钢的欠款已从此前的26亿元上升至38亿元,其中中钢钢铁接近34亿元,中钢炉料3亿多元,中钢贸易近1亿元。这也迫使中钢急于找到山西中宇的接盘人,甩掉“包袱”。
烫手山芋
山西中宇有1600多家债权人,债务总额达到52亿元,因为债务问题的涉诉案件多达100多起,与超高温的高炉一样,这些诉讼随时可能引爆
2009年6月,在国丰托管山西中宇之后,原酒钢总工程师刘延齐作为中钢的代表进入山西中宇,其主要职责在于监督国丰的管理。国丰退出之后,经中钢钢铁推荐,由刘延齐担任负责人的生产管理团队,全面接管山西中宇。
此外,中钢钢铁内部成立了中宇事业部,负责协调和处理山西中宇的所需原材料供应、钢材资源销售配置、价格制定、票据结算和协助诉讼案件等。至此,中钢已经事实上承担了山西中宇的一切运营及责任,不仅只是生产,还包括偿还债务、补缴税款等。
中钢直接介入,没能改变山西中宇在经营上的诸多困境。在国丰走后,山西中宇的高炉生产一直不稳定,“原材料用得比以前多了,但是产铁量却在下降。”
地处内陆地区,除了焦炭资源丰富,山西中宇所需铁矿石几乎全部依靠从连云港、天津港运输而来,并无成本优势。即使在西部内陆市场上,山西中宇产品的综合成本与沿海钢企相比,还要贵100元/吨。
更令中钢担忧的,是山西中宇高炉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一般出于安全因素考虑,钢企高炉炉底中心温度高于400度就必须停炉大修,山西中宇两座作业高炉,一个高炉中心温度在570度左右,被迫关闭,另一个也趋至430度左右,超出了警界温度,仍勉力维持运营。
由于资金短缺,山西中宇一直采用外部强制制冷措施予以保护。按照专业人士看法,这一举措实际上收效甚微,若持续升温得不到控制,则可能会发生炉底烧穿、铁水外溢一类重大安全事故。
中钢接管山西中宇之后,还不得不同时承接山西中宇欠下的银行贷款、税款以及其他债权人的债务。除了最大债权人中钢自己,山西中宇还有1600多家债权人,债务总额达到52亿元,因为债务问题的涉诉案件多达100多起。
与超高温的高炉一样,这些诉讼随时可能引爆,令中宇的现场管理人员心惊胆战。“当时我们在中宇时,每个人抽屉里都有一把刀,就担心人家来要债会被砍。”一位曾参与过山西中宇管理的人士笑着对本刊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