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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回顾26年前小伙被误判强奸犯枪决洗冤录


[       更新时间:2010/7/21  ]     ★★★

        摘要:年仅23岁的河南小伙子魏清安被误判为强奸犯。5月3日,被执行枪决。随后的6月,真凶落网,并主动交待了犯罪经过。这惊动了有关部门。随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派人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魏清安一案进行复查,如今回顾26年前的洗冤实录,仍让人心情复杂……


  1984年,由于当事人的误认和办案人员的不负责任,年仅23岁的河南小伙子魏清安被误判为强奸犯。5月3日,被执行枪决。随后的6月,真凶落网,并主动交待了犯罪经过。这惊动了有关部门。随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派人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魏清安一案进行复查,如今回顾26年前的洗冤实录,仍让人心情复杂……

  1983年1月25日下午,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干沟村村民刘某被强奸;

  1983年3月5日,警方安排被害人辨认作案者,魏清安被误认;

  1984年5月3日,魏清安被核准死刑,当日被执行枪决;

  1984年6月,真凶田玉修落网,主动供述了强奸刘某的犯罪事实。随后,当地公、检、法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了历时八个月的复查;

  1986年3月26日,河南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魏清安一案的复查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即开始调卷审查;

  1986年七八月份,中央政法委和“两高”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河南对魏清安案件进行最后复查;

  1987年1月2日,“两高”联合发出关于魏清安案件的批复,认为原以强奸、抢劫罪判处魏清安死刑,实属冤杀,应予平反。

  法治周末记者 郭国松

  正是初夏时节,《法治周末》记者从郑州驱车一路向西,寻找一个26年前因“强奸罪”而被处决的人———魏清安。

  除了魏清安这个早已不在人世的名字,我们并不知道他的家人。

  汽车来到魏清安生前居住的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干沟村村口时,我们就开始打听:“知道一个叫魏清安的人吗?”“知道,被杀20多年了。”住在马路边的一户人家,两个看起来60多岁的老人用手指着斜对面的一栋房子,“魏清安的父亲就住在那个房子里”。

  如同每个农村家庭一样,魏家居住在一个面积不大的小院子里,一栋朝南的平顶房子稍大,紧挨着朝西方向的房子略小,显得非常破旧。

  魏清安的父亲魏有捞迎了出来。老人个子不高,虽已75岁,但身体很硬朗。

  在杂乱无章的客厅里坐下,当地朋友用河南话介绍说:“这是外地来的记者,想了解魏清安的案件。”“都20多年了……”老人刚一开口,便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坐在一旁的老伴也跟着伤心落泪。

  一晃过去了将近30年,第一次有记者前来调查魏清安冤案,我们的提问尽管小心翼翼,却不可避免地勾起了老人无限的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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