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0年5月18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黄光裕构成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亿元。他的妻子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3年6个月的徒刑,罚金2亿元。他的同乡和下属许钟民两罪并罚,判处3年徒刑,处罚1亿元。
第一篇章:打造商业帝国,谱就商业传奇
黄光裕出生于1969年5月9日。小时候,黄家家境清贫,最困难时,黄光裕曾拾过破烂、捡过垃圾。1985年10月10日,他16岁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跟着20岁的哥哥从老家广东潮阳北上内蒙古做生意,开始了其传奇生涯的第一站。小小年纪外出闯天下,为了博个吉利和好运,这个叫黄俊烈的男孩把名字改成了黄光裕,取“前途光明、财富充裕”之意。
1986年,17岁的黄光裕跟着哥哥黄俊钦,揣着在内蒙古攒下的4000元,然后又连贷带借的凑了3万元,在北京前门的珠市口东大街420号盘下了一个100平方米的名叫“国美”的门面。在那里,黄氏兄弟先卖服装,后来改卖进口电器。
“那时我也琢磨过做食品生意,但当时人们的消费水平没达到那个程度;做服装生意,有面料、季节性的讲究,我也不太懂。而家电相对比较定型,我觉得自己做起来还比较合适。当时家电还是有货不愁卖,就看你能不能进货。”黄光裕在回忆当初创业情形时说。
国美挂牌,“薄利多销”
1987年1月1日,“国美电器店”的招牌正式挂出来了。尽管是有货不愁卖,但黄氏兄弟仍然决定走“坚持零售,薄利多销”的经营策略,而当时那个卖方市场背景下,很多商家正在采用“抬高售价、以图厚利”的经营方式。
黄光裕回忆说,其实当时有“逼”的成分。因为那时的商业机构大多是国有单位,有一级、二级批发站,有自己的渠道和网络,实力比他强,门路比他多。“作为一家个体企业要想办法吸引来客户,必须有自己的东西才行”,当时他想出的方法是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薄利多销。
低价策略为小小的国美电器店带来了不少回头客。不仅是薄利多销,在货源上他也下足了功夫。“当时洗衣机、彩电等都是凭票供应的,要从非正规渠道得到这些货,就要去想办法。有时候,别人有好多好多产品,却没人来买,我就想办法从他手里把货拿过来。”为了寻找价廉物美的“好商品”,国美是不是和当时很多的家电零售商们一样,从广东番禺一带贩卖了一些走私货,黄本人一直不正面回答,但坊间对此传闻很多。但是,不管怎么样,你不得不承认黄是一个商业天才。黄光裕和他的国美在这个市场上留下了很多痕迹,他首创的很多零售业拓展模式已经成为一种行业的通用模式。
广告创举,“火得不行”
1991年,黄光裕第一个想到利用《北京晚报》中缝打起“买电器,到国美”的标语,每周刊登电器的价格。当时国营商店对于广告的认识还停留在“卖不动的商品才需要广告”的层面,即使后来也有人想学习国美的广告策略,但黄光裕已经以每次800元的低价包下了报纸中缝。很少的广告投入为国美吸引来了大量顾客,电器店生意“火得不行”,“所有存货一卖而光”。黄光裕乘胜追击,陆续开了多家门店,“国豪”、“亚华”、“恒基”,店名不一而足,1993年前,小店面已达七八家。
为了避免“消费者看了广告也不知到何处买产品”的情况发生,黄光裕说服那些用美金做产品形象广告的外国厂家与国美合作打广告,既让厂家广告开支得以减少,又让消费者“看得到买得到”。进而黄光裕又向厂家要求,赠予国美一些样品作展示,并开设相应的产品专柜,使顾客能看、能摸,现场就能买到。
1992年,黄光裕在北京地区初步进行连锁经营,将他旗下所持有的几家店铺统一命名为“国美电器”,就此形成了连锁经营模式的雏形。到1993年时,国美电器连锁店已经发展至五六家。而黄氏兄弟财富增长后,因为经营理念的不同,两兄弟分家了,黄光裕分得了“国美”这块牌子和几十万元现金。如果说黄光裕是众多厂家形容的零售市场的一个“价格屠夫”的话,至此,黄光裕初步打造了“国美”这把“屠刀”。
24岁的黄光裕和哥哥分家后,开始一心一意建造他的家电零售王国,并从此开始以惊人的速度书写他和国美的财富神话:1993年,黄光裕的小门面变成了一家大型电器商城;1995年,国美电器商城从一家变成了10家;1999年国美从北京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