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天都会有新鲜的事情发生,每天都会让人热血沸腾。互联网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是超乎想象的,而企业依托互联网开展的极具创意的网络营销事件传播更是一种超低成本塑造品牌、高效宣传品牌、快速提高销量的“利器”。
误区四:“秒杀”可以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秒杀”可以让少量消费者获得最大的优惠,“秒杀”催生了购物新模式。在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有啊网、当当网等主流购物网站,其主页面上很醒目的出现“一元起拍”、“秒杀”购物等广告宣传。我们以登录当当网活动页面为例,可以看到市场价159元的罗技鼠标、16.6元的韩国乐扣乐扣保鲜盒、279元的家能鸿福不锈钢压力锅,此番的抢购价分别只要38元、5元和99元,价降幅均超过100%。而淘宝网上很多商家甚至是“明亏故犯”,几十元几百元的商品更是以1元的价格参与“秒杀”活动。
误区五:“秒杀”与品牌无关。
不少商家认为“秒杀”,就是促销活动,他与品牌没有太大的关系,唯一可能会有关联的就是有品牌的商品参与“秒杀”,关注的人会更多,也会更好卖。而没有品牌的商品,更多人关注的可能就只是价格,越便宜越好卖。
以上五点看似合情合理,但却暗藏危机。我要说的是“秒杀”并非“降价促销”,降价促销所带来的危害大家都不陌生:降价促销犹如酒精,短期内会让你兴奋,但过后却给你带来无穷尽的伤害。
很明显,降价促销短期内销售额是增加了,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说明,从长期来看降价促销只会减少销售额,因为它会引导顾客,不要在“正常”价格时买东西。同时,也损害了在正常价格时购买商品顾客的利益。
那么“秒杀”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历史的长河中找到现实版“秒杀”的影子。那就是商鞅变法立木为信:
……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尺高的木头,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十金。百姓们感到奇怪,因为这太容易了,很多人围观但没有人敢来搬动。商鞅又出示布告说:“有能搬动的给他五十金。”这时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命令给他五十金,以表明他说到做到。接着商鞅下令变法,新法很快在全国推行。
淘宝网开创“秒杀”的先河,这是一次成功的网络事件营销,对淘宝网而言通过秒杀不仅可以“立信”,更重要的是通过“秒杀”活动可以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并剌激消费。网民的关注与剌激消费只是表象,“立信”才是本质。“立信”可以使淘宝网的品牌价值进一步得到提高,“立信”可以使淘宝网的信誉得到巩固和提升,同时良好的信誉是电子商务网站运营的根本。那么对企业而言,“秒杀”带来的是知名度与美誉度,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虽然“秒杀”是快速建立品牌、快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一种手段。但并非所有的企业,所有的行业都适用,比如宝马汽车,宝马汽车做“秒杀”,会让人将宝马汽车与“秒杀”的价格划等号,同时也会对品牌产生不可预料的伤害。虽然宝马汽车8分钱的“秒杀”事件引起了诸多的关注,但最终受益的是活动组织者,而宝马汽车早已沦为活动的配角,充当了此次网络“秒杀”活动的道具。
秒杀最容易引起争论的就是诚信危机,若活动方不守诚信营私舞弊,或被人怀疑和诬陷,将直接影响“秒杀”的标的物品牌,所以知名品牌应慎用“秒杀”。同时“秒杀”的价格与标的物的差价越大,其传播的效果就更加明显,新闻性也就越强,网络事件营销的价值也就越大,所以若标的物价格过低的商品做“秒杀”将只能获得“降价促销”的效果,而不能达到“立信”的目地。
通上以上我们不难分析,“秒杀”只是淘宝网的一次网络事件营销,而不仅仅只是单纯的促销活动,所有参与“秒杀”的产品都只是本次活动的道具。这次事件对淘宝而言已经圆满结束,淘宝网早已赚得盆满钵满,但却仍有许多商家认为这才只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