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此次14个部委联合对于小产权房的整治,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陈则明表示,其效果有待观察,目前还很难判断。一来我国历来讲究“法不责众”;二来这次的“法”也不是很明确
与张仟态度相似,潘杰也对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实施的措施表示接受。也许是因为自恃买房是在2007年12月之前,潘杰平时对有关小产权房的一些新闻和政策并不是十分关心。但他也声称,无论以后需不需要为了明晰产权而补交钱,房子都是自己用来居住的,不会进行买卖。像张仟和潘杰这样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们对自身拥有的小产权房有可能迎来合法化表示欢迎。
专家:整治效果有待观察
陈则明谈到,在小产权房这个问题,上海是非常规范的,大概只在郊区还有一些,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全国比较突出的,像深圳和一些三线城市,特别是在县城,小产权房所占比例很大。在宅基地这一块,上海这边还是比较明确的。在农村建设用地这一块,争取是可以做成周转的,起码是可以探索的。但是无论能不能做成住宅,肯定是要经过统一规划,不能个人随意建设。如果在宅基地、生活保障、社保条件,这三方面有保障的情况下,建设用地是可以争取周转一下的。
对于此次14个部委联合对于小产权房的整治,陈则明表示,其效果有待观察,目前还很难判断。一来我国历来讲究“法不责众”;二来这次的“法”也不是很明确。至少对于“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这个就有很大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