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本报接到很多读者投诉,称“鸿茅药酒”利用一些文艺明星、医学专家以及很多患者在湖南媒体上作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夸大疗效的宣传,误导患者。
而在鸿茅药酒网站一篇宣传文章中又称:1998年,德德玛在日本演出时因脑溢血摔倒在舞台上,昏迷了九天九夜,醒来,她发现自己的右半身根本不能动,不仅不能说话,连舌根都是歪的,右脸往下垂,整个人都变了相。回国后,她每顿饭喝上一杯鸿茅药酒。半年后,不仅身体活动灵活了,说话也没有问题了。
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鸿茅药酒的电视、平面广告中,多次出现鸿茅药酒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宣传,陈宝国说:“鸿茅药酒以精湛的工艺、悠久的传承,入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令人欣慰。”
就此,本报记者咨询了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得到如下答复:“我国目前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有两批,均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下载查询,如果入选肯定会在名单中,名单中没有的就是没有入选。”
记者仔细查阅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未查到鸿茅药酒入选的相关信息。据知情人士透露,鸿茅药酒根本没有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广告内容与审批不符
鸿茅药酒包装上显示,其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号”。作为国字号药品,在广告宣传上有严格限制和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国家规定的应当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治疗药品广告中,必须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数据库查询得知,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广告批文有十多个,文、视、声都有,经批准的主要功效包括: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适用于以下病症: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并要求必须有这样的提示:“儿童、妇女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但这些内容在电视、报纸广告中被忽略。
在湖南某媒体上,鸿茅药酒广告对其功效的描述变成了能治下列多种疾病: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颈椎病、腰椎病、颈肩腰腿疼、骨质增生、骨质疏松等骨病;冠心病、脑血栓、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病、中风后遗症、老年痴呆等;尿频尿急、耳鸣眼花、失眠健忘、精力不济、疲软乏力等;食欲不振、腹胀反酸、便秘腹泻、消化不良、慢性胃炎肠炎等;头昏头痛、手脚冰凉、虚汗多喘、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批准的药品广告中,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