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本报接到很多读者投诉,称“鸿茅药酒”利用一些文艺明星、医学专家以及很多患者在湖南媒体上作铺天盖地的广告和夸大疗效的宣传,误导患者。
“感冒咳嗽、体质弱:喝1瓶鸿茅 扔掉2大袋药……”、“肾虚、尿频、尿急:喝鸿茅3个月彻底好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国家药监局早在2007年就颁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禁止和取缔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的通知》,加大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的监测检查和查办力度。
今年2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医疗和药品广告一律不得播放。
名人争相推荐鸿茅药酒?
在鸿茅药酒网站,“鸿茅药酒”宣称其始创于清乾隆四年,至今已有270年的药用历史,由著名民间药王王吉天在内蒙古凉城鸿茅镇创办的“隆盛荣”作坊,根据祖传秘方炮制,实际年龄与知名的皇家药店“北京同仁堂”相当,对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女性气虚血亏等五大中老年慢性病有极其确切的疗效,被道光皇帝亲自御封为“宫廷10大贡酒”。
并称,抗战时期,“鸿茅药酒”曾经作为献给“中共七大”的礼物,被贺龙元帅送到延安。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曾经作为国家礼物,送给法国总统和日本首相。
在另一篇软文中,鸿茅药酒则称:“1973年9月,法国总统蓬皮杜来华访问,向周总理提出要带一种叫‘鸿茅药酒’的药,回去送给他的父亲。
为什么堂堂的法国总统会对中国的鸿茅药酒如此感兴趣呢?原来,早在几十年前的清末民初,蓬皮杜的父亲在山西传教,患上了严重的风湿骨病和慢性肠胃病。当地的信徒送了他一瓶‘鸿茅药酒’,他按信徒的指导,内服加外用坚持了一段时间后,肠胃病、风湿病迅速好转,甚至到多少年后也再没犯过,总统的父亲大为惊叹,盛赞中国医药的神奇。
回国后,总统父亲经常在儿子面前提起‘鸿茅药酒’救了他的命。访华前,老父亲异常高兴,多次嘱咐蓬皮杜总统,一定要把曾经救过他命的中国神酒——鸿茅药酒带回来。”
国家工商总局曾明文规定,不得利用国家领导人(含已故)形象作广告宣传。据此,鸿茅药酒上述宣传已严重违规。
明星代言前后矛盾
德德玛是公众非常喜欢的著名歌唱家,在广告中她自己也说“很少看到我代言广告”。但在她为鸿茅药酒所做的广告中,出现了三个相互矛盾的表述。在某电视台的广告中,她自称十几年前健康出现了问题。“由于右半身瘫痪,我的大脑,一直到腰、到脊椎都出现了问题,我就第一个想到了鸿茅药酒,疗效非常的好”。在另一家电视台的广告中,则成了她在天安门演出当中突然后背疼,是别人告诉她,你的家乡有一个鸿茅药酒喝了马上就好,“以后就认识这个东西了”,于是,在鸿茅药酒的帮助下,奇迹发生在德德玛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