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5月18日,对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的这一判决结果,在外界的预期之中。
黄光裕的后手
贝恩已经意识到,黄光裕并不希望失去对国美电器的控制。
“如果说,将国美拖入官司还有利于其本人缩短刑期,那么,5月11日的反对票,对其本身也没有任何好处。在我们入股后,国美电器的业绩和股价的上升,最大的受益者是大股东。如果我们出局,给上市公司带来损失,大股东同样要受损。”上述贝恩投资人士说。
这位人士还对本报记者强调说,“之所以当天会出现大股东占上风的结果,是因为大摩等机构投资者当天没有到现场投票,这些机构投资者后来也向贝恩和国美董事会表示了歉意,表示今后一定到现场投票。这样的话,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这样的结果了。”
为了进一步增加保险系数,贝恩投资还宣布,计划在2011年5月、下一年度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其持有的2016“可转股债”提前转化为股份。这位贝恩人士称,“这将增加我们这些机构股东的投票权,可以从根本上避免再出现这次的投票结果。”
“虽然,我们入股没有得到大股东的认可,但是,我们与董事会和管理层达成了共识。这对国美电器未来的发展是有好处的。”这贝恩人士称。
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黄光裕夫妇(通过代理人)似乎很难获得翻盘的机会。不过,他们仍有后手,那就是其手上拥有的近300家未上市门店。
据本报记者了解,这些门店目前由上市公司代为管理,按照原计划,应在2011年底优先注入上市公司。但随着黄光裕与贝恩和国美电器董事会的矛盾日益公开,不排除大股东不再将未上市门店交给国美管理的可能,甚至是放弃注入上市公司。
对此,这位贝恩人士表示,“对此,我们也有所准备。这意味着双方将进入博弈阶段。但这样的结果对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都没有什么好处。我认为,不太可能出现这些未上市门店另立门户或转让给他人的可能性。”
“可转债”风险
对国美电器来说,被罚款500万元,的确算不了什么。
一直威胁国美电器发展的风险,是其2007年5月发行的总规模达到46亿港元的“旧2014可转股债”。2009年6月引入贝恩投资,也正是为了化解这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