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节临近,各地海鲜市场需求旺盛,走私分子也趁机盯住了这个“商机”,高档海鲜走私抬头,海关接连查获海鲜走私案件。
顺藤摸瓜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过现场大量的排查工作掌握到,汪姓犯罪嫌疑人有一个妹妹在附近商场工作,她还经常委托商场的经理往来于银行和这座居民楼。
案情水落石出,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又遇到了困难。原来当时张姓和汪姓两位主要犯罪嫌疑人正在大连考察市场,闻讯后立即潜逃并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如同泥牛入海。
而海关手上的线索只有二人身份证基本信息。经过进一步工作,专案组确定张姓嫌疑人就隐藏在大连马兰广场一带,海关果断采取行动。2009年11月10日,主犯张某落网。
然而已经潜回沈阳的另一名汪姓嫌疑人显然更加难对付。虽然海关已经在居民楼进行24小时严密守候,但就当海关即将采取行动时,他却神秘消失了。
海关缉私人员只能从外围下手。经过现场大量的排查工作掌握到,这名犯罪嫌疑人有一个妹妹在附近商场工作,她还经常委托商场的经理往来于银行和这座居民楼。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海关缉私人员于2009年11月13日正面接触汪姓嫌疑人的妹妹与商场经理。二人相继交代藏匿汪某的违法事实。2009年11月13日17时,汪姓嫌疑人被海关抓获。2009年12月25日,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记者了解到,该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审讯中,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对其走私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这家企业擅自销售保税进口的日本海参113吨,案值高达1.5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约4000万元人民币。
逃避的进口税额约在24.3%至29.95%之间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通过正常渠道进口日本海参数量较少,而国内市场的实际需求量又在日益增长,这些高档海鲜在境内的价格要远高于境外,客观存在着一定的“差价”,而正是这“差价”驱动着不法分子不惜冒着被法律制裁的风险做起了走私的勾当。
黄埔海关缉私局介绍,高档海鲜的走私通常是小团伙性走私,团伙之间有着较明确的分工,境外收购、海上运输、码头接货、境内运输、对点销售各司其职,形成一条从收购———运输———接货———出货完整的走私链条。
“高档海鲜走私已成为走私新动向,不容忽视”,负责侦办海参案的沈阳海关缉私局查私处处长、专案组组长李学政介绍说,在沈阳海关缉私局组建十年以来侦办的多起案件中,在内陆城市里直接走私海参这种高档食用消费品尚属首次。
谈到吸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走私海参的原因时,李学政说,走私犯罪团伙之所以选择走私日本海参进口,其着眼点主要是盯上了国内市场对日本海参的需求。李学政分析说,以沈阳地区的海参市场为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档次高、品质好的日本海参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这种情况下,有消费能力的消费群体在满足送礼和保健等实际需求时,自然就会把目光投向日本海参。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海关了解到,进口鲜活龙虾的最惠国税率是15%,增值税率是13%,综合税率29.95%;海参的最惠国税率是10%,增值税是13%,综合税率是24.30%;鲜活鲍鱼、象拔蚌的最惠国税率是14%,增值税是13%,综合税率是28.82%。据悉,加入了WT O的国家或地区均可享受最惠国税率。也就是说,走私高档鲜活海鲜,逃避的进口税额约在24.3%至29.95%之间。
据黄埔海关缉私局海缉处介绍,国内外的差价是不法分子走私高档海鲜的直接利益驱动,高档海鲜走私入境,不仅偷逃税收,还对国内正常的市场秩序会造成不良的影响。海关提醒,走私进境的海鲜未经任何正规的食品检疫,如果食用,可能会存在着食品安全上的问题,给食用者带来身体安全上的影响。
海关表示,近期将继续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对有季节性的走私活动,海关缉私部门将根据其走私的特点,加大打击的针对性,切断走私链条,维护国内正常的市场秩序。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近一两个月以来,沈阳地区海参价格普遍大涨,这一方面由于近期渤海湾冰情严重,海参苗存活率低造成;沈阳海关查获这起走私海参案后,也对海参价格造成一定影响。目前,沈阳地区海参市场上的各类日本进口海参价格普遍上涨,且部分品种还出现了缺货现象。与此同时,国产海参价格也受到连带刺激有所上涨。
每 当 国 内 传 统 重 大 节 日 临近,龙虾鲍鱼海参之类的高档海鲜 成 了 走 私 分 子 眼 中 最 具 “ 商机”的发财工具,海关查获的同类走私案件在这段时间里也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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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关查获的高档食品走私案件
■2009年8月12日,广州海关彻底打掉了一个长期利用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走私高值日本料理及食品的团伙。全案案值230万元人民币,偷逃税款63万元人民币,抓获 犯 罪 嫌 疑 人7人 。 该 案 已 于2009年11月17日移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9年初深圳海关公布了莫氏家族走私案的侦查结果。该走私 犯 罪 团 伙 自2 0 0 7年3月 至 案发,共计走私进口燕窝5 .6万斤。2009年12月8日 , 深 圳 市 中 级人 民 法 院 对 水 客 走 私 燕 窝 案 作 出一 审 判 决 , 该 案 为 深 圳 海 关 缉私 局 成 立 以 来 侦 破 的 最 大 宗 水客 团 伙 走 私 案 件 。 该 案 案 值7 .7亿 元 人 民 币 , 涉税额2.47亿元人民币,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全部予以认定,并对此案在扣货物、非法所得及运输工具均判处没收。对12名嫌疑人判处2-15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8年12月21日杭州海关宣布,经过半年多的侦查,成功破获一起走私燕窝大案。2009年7月16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该案案值1 2 7 7余 万 元 , 偷 逃 应 缴 税 款404余万元,判处温州市晨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450万元,判处2名犯罪嫌疑人1-3年有期徒刑,追缴温州市晨曦海洋食品有限公司全部非法所得。
■2005年7月30日晚,汕头海关在广东省的汕尾、陆丰、深圳、广州等地同时开展行动,至8月1日凌 晨4点 , 共 抓 获 主 要 涉 案 人员 , 现 场 收 缴 走 私 鱼 翅9吨 , 追缴 走 私 鱼 翅 近2 0吨 。 该 案 案 值2965万元,偷逃税款688万元。2006年6月29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处6名被告1-3年有期徒刑。
■2004年10月18日,拱北海 关 珠 海 市 外 伶 仃 海 域 查 获 “ 三无”快艇走私鲍鱼案,查扣名贵海产鲍鱼977公斤,案值426万元,偷逃税款98万元。2005年3月1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1名被告有期徒刑5年。
厦门海关:打击节前水海产品走私行为
厦门关区是我国重要的水海产品进口集散地,2009年厦门海关监管水海产品进口2 .3万吨,价值2019 .4万美元。由于春节前国内市场对海鲜等水海产品需求增大,往往是不法分子走私进口海鲜的高发期,厦门海关近期专门部署打击水海产品走私措施,一方面通过情报调研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水海产品进口贸易情况和走私动态;另一方面将加大重点水域海上巡查力度,对沿海偷运走私活动重点地域加强监控,并与地方边防、海警加大协作联系力度,形成缉私合力。
该关表示,走私水海产品不仅偷逃国家税收,且其中有农残超标的海鲜也可能对国内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该关将加大打私力度,让百姓在节日期间吃上进口的“放心鱼”。(刘频 林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