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要有话语权——
建立工会,推进工资协商
如何建立起员工和企业的工资共决机制,改变劳动者在工资定价中几无话语权的状况。除了政府的推动,工会是很重要的环节。
实际上,不少企业,即便是一些在我国开办企业的世界500强企业,也对组建工会持消极态度。
但事在人为。
面对强势企业,广州成立“工会组织员”队伍,通过大力宣传、发动工人主动建会,实现了从单一依靠企业建会向发动职工主动建会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奠定组织基础。深圳市总工会牵头向驻深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依法开展“定点定时定项”集体协商,也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强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广东省劳动部门每年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和工资集体协商巡回报告会,培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提高协商指导员的专业水平和谈判能力。
据了解,到2009年第三季度,广东全省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53.65%。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已初步建立起工资共决机制。
事实证明,建立工会,至少已经给员工提供了一个合理合法的平台,成为实现工资协商,建立工资共决机制的基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政府不会直接干预每个企业具体的薪酬制度,政府要做的是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点抓大中型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从而影响行业的工资水平;对小企业,则大力探索推进行业、区域性的工资集体协商,解决小企业规模小、难以协商的问题。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