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加薪难”——
多管齐下,“提低控高”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一位工资专家认为,问题的关键,是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硬指标看,政府部门要确立最低工资标准,推动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提高,从而推动社会整体工资水平的增长;另一方面,对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进行调控,通过“提低控高”,促进中等收入队伍扩大。
专家表示,实现的手段有二:一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行业协商提高职工待遇;二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督促企业在内部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制度,提高职工工资水平。通过劳动、工会等部门大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对不同企业的工资增长提出指导意见,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
同时,专家提出,解决“加薪难”,还必须进行工资立法,重视初次分配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对初次分配的约束,强制企业促进分配的公平性。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以此确保职工在分配制度上的公平性,保证职工工资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得到提高。
此外,市场也是工资的“推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是薪酬水平的风向标。“企业定薪和市场行情关系更大。广州市每年都对上年度工资水平进行调查,作为第二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张宝颖说。
中山大学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所长岳经纶博士表示,对雇主和职员来说,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都是劳动力价格的参考。但工资指导线是约束企业的,工资指导价则成为求职者对工资期望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