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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牵手TCL合建网络内容共享平台


[  南方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9/12/23  ]    ★★★

 

  长虹牵手TCL合建网络平台

  为解决网络电视的内容问题,长虹和TCL将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打造共享内容平台,“毕竟两家一起烧钱,总比一家独担的好”。有知情人士透露,双方投资的规模和经营一家网站的规模类似,前期都做好了烧钱准备。

  2009年,具有互联网电视功能的彩电在国内彩电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与互联网整合能力越来越强。

  据中国电子商会数据,2009上半年,消费者对电视上网功能的关注度已达23%,而国产品牌成互联网电视推广主力军。目前,TCL、海信、长虹等彩电巨头相继推出互联网电视,而且都打造了自己的内容平台。

  如长虹推出乐教系列,并斥资1.5亿元打造网络内容平台———乐教网站;海信推出的“蓝媒电视”与新浪网实施战略合作;海尔联合搜狐、迅雷,推出可在线下载高清影视大片的网络下载模卡电视;创维推出酷开电视,对应的酷开网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并与土豆网、PP -Stream、迅雷等网络内容运营商展开合作。清华同方近日也推出了Lim etvB86F,特别研发和安装了浏览器,在自由浏览普通网页的时候,更可以上优酷网、土豆网等视频网站观看视频。还可以上QQ,聊MSN。

  此次,TCL和长虹在分别宣布停产40英寸和32英寸以上非互联网液晶电视、将网络功能设为标准配置后,再度携手主攻内容。

  内容瓶颈广电亦松绑

  对家电企业来说,近日还有一个好消息,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司长肖华在2009(第五届)中国消费电子年会称,已与广电部门就互联网电视开了一个讨论会,并取得了积极反响。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对媒体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工信部和广电部门的要求都已经了解,正在协调,将会出台一个文件。

  大概四个月前,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被业界解读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的“封杀令”、“黄牌警告”。

  事隔几日,工信部公开表态,将加快出台数字电视标准,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也特别提到与广电总局需精诚合作,力挺互联网电视。

  四个月后,双方坐在一起,“取得了比较积极的反响”,彩电大佬提起的一颗心可以稍稍放下。

  互联网电视问世以来就处于争议的漩涡之中,不可避免它将冲击到一些电视台和有线网络运营商的利益,内容、版权问题也一直是网络电视推广的紧箍,彩电企业目前反应积极,均称“等文件”,这层紧箍或有放松。

  事实上,在工信部力挺、彩电大佬发力互联网电视的同时,作为节目内容主管部门的国家广电总局也正在对互联网视听节目进行一轮整治,其中就涉及与互联网电视厂商合作的视频网站。

  日前,BT被广电总局封杀,这个也撩动了彩电企业的敏感神经,夏新就曾经推出过BT电视,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难免被波及。这个是否会对互联网电视产生影响?

  长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盛刚强调,“在涉及到广电总局,包括相关部委政策的时候,首先我们想明确两点:第一,长虹是国有企业,对任何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我们都是第一时间支持的。第二,我们目前包括接下来合作的都是业界知名企业,所以说BT封杀对互联网电视发展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郝亚斌认为,基于三网融合的趋势及消费者的需求,网络电视的发展是必然的趋势。而广电部门对内容提供商进行内容及版权方面的监管,并非不让发展互联网电视,而是为了规范行业以便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内容商、运营商和终端厂商应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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