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暴露出企业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超强度组织生产、通风系统复杂、抗灾能力弱、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是一起责任事故。
国家安监局局长骆琳称,我们认定是明显的责任事故,要依法依规来追究责任,查清事故的原因,判定事故的性质。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煤监局局长赵铁锤在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汇报时,向负责人询问了有关细节,包括巷道的长度,电机的具体位置、使用寿命,瓦斯数据监测的时间等,不过,赵铁锤对企业负责人的回答很不满意,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问题。
今天我们继续关注黑龙江鹤岗市新兴煤矿矿难。昨天下午四点左右,新兴煤矿112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最后一位遇难者遗体已经找到,历时六天的搜救工作全面结束。最终确定这起事故共造成108人死亡。
对于这起今年以来一次性遇难人数最多的矿难,有关部门已得出初步结论,事故暴露出企业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超强度组织生产、通风系统复杂、抗灾能力弱、应急预案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是一起责任事故。
除了这些调查结论以外,我们的记者还在采访中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事实上,如果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监管,这 108 条生命也许不该逝去。
接到停产通知,为何叫停不停?
记者:“我手上拿的是一份特殊的汇报材料,这是一位知情人提供给我们的,事实上,在这份材料中,我们了解到,早在两个月前,当地煤监部门就已经对新兴煤矿下达了停产指令,那么新兴煤矿到底有没有停产,为什么在两个月后又发生了如此重大的矿难事故,现在我们就来到这里,进行调查。”
在这份材料上,记者清晰地看到了这样的字样:今年三季度定期专项监察矿井17矿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278条,下达执法文书96份,责令停产矿井4处,分别是鹤岗分公司国有重点新兴煤矿,鹤岗市腾跃煤矿、群贺煤矿和恒达煤矿,那么这份材料是否真实,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在这间办公室内,他们还收起了某些文件,材料。几经辗转,记者打通了鹤滨分局局长苏晓波的电话,苏晓波同时也是事故调查组成员。苏晓波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确实曾经对新兴煤矿下达过执法文书,责令其停产。
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员、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局长苏晓波:“有这回事。”
记者:“有,是什么时候的事?”
苏晓波:“这个事情应该说,几年来我们一直有要求。”
记者:“大概什么时候要求的?”
苏晓波:“我得查(执法)文书,因为具体我记不清,我得查。”
那么对新兴煤矿的停产要求是三季度什么时间下达的,苏晓波表示记不清具体时间。那么责令新兴煤矿停产的原因又是什么?
记者:“为什么要求它停产。”
苏晓波:“现在怎么说,简单地说,就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记者:“哪方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苏晓波:“我得看东西才能说。”
新兴煤矿到底哪些方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滨监察分局始终拒绝提供具体的执法文书。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知情人提供的这份材料中,记者注意到了这样的内容:今年9月14日至23日,鹤滨分局配合省局,对龙煤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南山煤矿、兴安煤矿和益新煤矿3处突出矿井和峻德煤矿、新兴煤矿2处高瓦斯矿井进行了瓦斯治理方面的专项监察。而在今年9月24日的鹤岗矿工报上,记者发现了相同的内容,这篇报道还提到,监察局要求鹤岗分公司要加大安全投入,特别要加大瓦斯抽放这一治本措施的工作力度,未建立瓦斯地面抽放系统的煤矿要加快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放系统进度,加大井下临时抽放力度。但在这篇报道中,却没有提及责令停产。那么新兴煤矿有没有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