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6岁的周阿姨回忆起当初一幕,仍心有余悸。她清楚地记得当这名女子在地上呻吟时,一个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飞奔下楼,抱住该女子。
一“推”成千古恨
一声落地的巨响震醒了头脑发热的谭金猛,慌了手脚的他赶紧奔下楼去,发现范莲满身是血地躺在草地上,右手已经赫然断裂在一边。
“我的手呢?我的手呢?”略有意识的范莲在地上呻吟,并很快因疼痛陷入昏迷。
“小伙子,要报警叫救护车吗?”有人问。
“好的好的!”谭金猛哭喊着紧紧抱住不省人事的范莲。
2008年12月,经法医鉴定,范莲从高楼坠下导致右肩关节离断,右股骨骨折,右胫骨骨折,根据目前右上肢完全缺失,构成肢体残废。参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范莲已构成重伤。
“其实那男的对女朋友挺好的。”事发后,与谭金猛、范莲合租的另一对夫妻中的妻子小江说,“那男的为了女朋友和前妻离婚,看起来很惧内,那个女的用刀划伤过他的手臂,他的手臂有很多刀伤。但是平时他们说话或吵架声音都很轻,我都是听那个男的说了才知道他们吵架的,唉,几乎每周都听说在吵架。”小江不敢相信是谭金猛将范莲推下了窗,“那个男的那么喜欢那个女的,不会是他推的吧。”
2009年3月,公诉机关以谭金猛犯故意杀人罪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了公诉。“当时我想吓唬吓唬她,希望她能够回心转意和我好好过日子。”法庭上,谭金猛悔恨地说。
“为何最后把她推下楼去?”
“因为她没有和好的意思,嘴里还说脏话骂我,我越想越气,一时冲动就把她推了下去,我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
当公诉人员询问谭金猛“知道这样做会造成什么后果”时,谭金猛望着坐在旁听席上已经残疾的范莲欲哭无泪,“这样会造成人死亡。”
“我无法原谅他,希望法律严惩他,并且赔偿我的损失!”身受重伤的范莲摸着自己空空荡荡的衣袖不禁悲从心起。
2009年4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谭金猛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谭金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同时鉴于谭具有自首行为,结合其当庭能够自愿认罪,并对被害人作出部分经济赔偿的行为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谭金猛有期徒刑 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
■案后语
希望更多人“迷途知返”
有人说,婚外恋的结果,惨败的是自己,确实,以牺牲原有家庭幸福而换来的爱情往往是充满悲剧的。本案中,当谭金猛与范莲发生“婚外恋”时,两人均已成家,案发后范莲表示,当时自己被谭金猛的甜言蜜语所欺骗,最后扔下了刚满一岁的孩子而与丈夫离婚 “跟”了谭金猛,没有想到自己痴心对待的男子最后竟然狠心将自己推下高楼。审讯中的谭金猛则对范莲也充满怨恨,觉得自己也是 “受害者”,是受了范莲的 “污辱”才会走到犯罪的地步。
事实证明,很多婚外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往往会事与愿违,甚至背道而行,希望谭金猛案让更多 “迷途”的人 “知返”,要明白,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东西,狂热之中一定要保持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