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艳)在经过长达近半年审理之后,昨天上午,央视记者陆幽状告著名足球评论员黄健翔名誉侵权一案终于宣判,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陆幽证据不足,宣布其败诉。
本案起源于2008年中国队参加世界杯预选赛期间,黄健翔在其博客中发表《丑话说在前边》一文,文中提及时任中国队主教练杜伊让“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宫外孕。
随后有网友指出,这个记者就是陆幽,因此陆幽认为该文侵害了其名誉。去年12月,陆幽将黄健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以及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在经过长达近半年的审理之后,法院认为陆幽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她就是黄健翔文中提及的记者,法院还认为“在文章未披露当事人姓名的情况下,一般公众阅读该文章后,尚不能必然产生针对陆幽的负面评价”。因此驳回陆幽所有诉讼请求。
法院公布结果之后,陆幽一度委屈流泪。不过此后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尊重法律,但是并不接受今天这个判决结果。在这里我可以肯定的是,我已做好准备仍会继续上诉,我仍对事实抱有信心,让我们一起等待。”同时她还表示希望此后的上诉可以公开审理。
黄健翔也在博客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对关心此案的人表示了感谢,并且认为该判决结果是“还给了我一个清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