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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非法采血致64人感染丙肝


[  《瞭望》新闻周刊    更新时间:2009/4/13  ]    ★★★

 

  “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

  反思这起重大医疗事故,除了卫生监管的因素,黔南州副州长吴胜华指出,“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近些年来,地方财政对医疗行业的投入几乎没有,由于基础设施欠账多,西部贫困地区医院与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是不对称的。”

  平塘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谢勇说,医院是这几年才有点盈利,但很少,没有能力新进设备,“就是现在,医院里一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早该淘汰的设备还在继续使用”。

  平塘县卫生局局长管胜敏说,县医院服务人口31万,服务半径东西长135公里,南北宽103公里,急诊抢救单程最远3.5小时,且交通坡陡路弯。目前,县医院功能不齐全,只能勉强维持运行。

  尽管存在一些客观因素,但多位受访者都认为不能因此放弃主观的监管。一些感染者回忆说,当年有八九个人长期住在医院里卖血。谢勇说,当时献血的江苏省某市李某等9人住在县医院,每月给几十元房租。只要医院需要用血,马上就叫她们。由于医院没有检测设备,检测不了丙肝之类的传染病病毒,抽了血马上输入到患者体内。

  从医院方面看,首先是法律意识淡薄。献血法施行时,州中心血站才刚刚成立,难以保障医院正常用血。为了方便患者、方便医院,医院选择了违法采血。采血价格几年间不断上涨,由100毫升30元涨到80元。付给献血者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患者家属直接把钱给她们,一种是家属把钱给医院,医院扣除相关费用,再给她们。前一种情况极少。

  本刊记者了解到的一些案例,也说明县医院违法无奈采血的原因。掌布乡联合村杨某9岁的儿子在2岁时因蚕豆病在县医院输血感染上了丙肝。在县医院肝病诊所,杨某对记者说:“当时送儿子来住院时,如果不及时输血,儿子就没命了。”

  但谢勇承认,这样的案例是极少数。在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医院的主管部门是怎么进行监管的呢?谢勇说:“当时,卫生局对医院几乎就没有进行有效监管,如果监管到位,这次事故也许不会发生。2002年,县医院因非法采血供血被州卫生局给予经济处罚后,医院就再没有进行非法采血。”

  “亟待加强监管和投入,

  否则这类事故还会再发生”

  接受采访的贵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黄文涌认为:“尽管这是一起历史事故,有客观和主观因素,但如果我们不重视基层医院的基本建设,从体制和机制上加强监管和投入,类似事故还会再发生。”

  管胜敏介绍说,由于财政困难,1999年到2004年县里没有新进卫生技术人员,2002年又清退了241个村级卫生员,卫生网底破溃,这对于本就脆弱的卫生资源,犹如釜底抽薪。

  黄文涌认为,事故暴露出来,追溯当事人责任,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此类事故再发生。首先是依法加强监管,加强广大基层医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其次是加大投入,客观条件不是基层医院所能解决的,需要财政从宏观层面进行投入;再有是出台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医院工作。

  黔南州副州长吴胜华说,国家近3年才开始加大投入,这还只是一个方面。关键的是专业人才,目前全州每1000人中卫生专职人员仅0.86人,远低于国家标准。医疗是人对人的服务,把县、乡卫生院和医疗所建好了,使百姓就地就近就医,实际上也是减少农民负担。应建立健全相关体制,尽快充实医疗队伍。

  管胜敏介绍说,全县卫生人力资源不足。2008年国家新出台的《县级综合医院规划建设标准》,每千人口的比例应是1000:1.7,按此比例,全县卫生技术人员405人;全县31万人,应有卫生技术人员527人。而实际只有技术人员405人,缺编122人。

  平塘县输血感染丙肝医疗事故专家组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认为,在欠发达地区,甲乙丙丁戊等传染病抗体检测设备都应该有,这对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非常有效。目前,西部基层卫生体系要加强投入,至少要达到基本的医学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的安全和基本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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