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陈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武昌某单位女会计唐某。同年11月,陈某与当时已离婚的唐某租房同居。
陈某在后来的供述中称,自己与唐某闹翻是因为发现了情人“不忠”。2007年元月,陈某发现唐某与某单位一位领导关系暧昧。后来,又因为股票下跌、经济纠纷等原因,两人经常吵嘴。最后,唐某提出分手并搬离了租住处。
陈某则想出一个“天衣无缝”报复唐某的办法:将艾滋病人的血液注射到唐某身上,让她得艾滋病慢慢死去。
他从网上看到报道,知道随州有个艾滋病村,遂假冒记者去抽血。
再说陈某携带艾滋病人的血液回到武汉后,立即将血液存放进冰箱。
但他上网查询得知,艾滋病毒离开人体只能存活3小时,在空气中只能存活3分钟。陈某判断自己采来的血没有用了,便将血丢掉。
4月7日,陈某再次来到随州,找到“摩的”司机张某,陈某想让那个女病人到武汉,张某说自己去也可以。于是,双方谈妥:陈某每天支付100元并管吃住。就这样,张某被陈带到武汉。
到了武汉后,陈某就把张某带到一酒店吃饭,同时约上唐某。喝酒时,陈某暗中将自己杯子中的酒换成水,与唐某连连碰杯。当唐某喝醉后,陈某便将其扶到租住处。此时,张某也打的赶到,在门口,陈某用一次性注射器从张某的胳膊上抽了2毫升血,然后给了张某100元让其住旅社。
唐某已睡着,陈某躺在床边犹豫。凌晨2时许,唐某醒了,陈某放弃了行动。
据陈某交代,这次自己没忍心下手,但之后见唐某又不怎么答理自己,于是陈某又准备第三次作案。
回到随州的张某,也感觉到武汉之行不妙。他便给陈某发了一条短信:不正常,不是好人,你不怕我举报?陈某则回短信:出卖朋友没有好结果。
而这一次,张某不愿意来武汉了。4月18日,陈某便以到武汉郊区游玩为名,将唐某骗至随州。但当唐某的家人知道此事后,担心唐的安全,不停地打电话让唐某回武汉,不然就报警,陈某只好将唐带回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