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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保单奥运受伤无法索赔


[  保险经理人    更新时间:2008/10/24  ]    ★★★

   世事变幻莫测,所以任何话都不能说得太过。


   好多年前,笔者在基层公司从事销售企划工作,每年“八一”前,都要和驻地武警举行军民共建活动,其中之一就是赠送保险;还常常向一些体育比赛、大型集体活动赠送保险保障。


   记得最深的是一次登山比赛,公司赠送的是短期意外险,两个小时,100多名参赛运动员,每人10万保险金额。所谓的保险单,就是用彩色打印机打个条子,上面把保险起止时间、保险金额列明。两个小时后,打个电话问一下比赛情况,回答是一切平安无事,这样一个标准的赠送保险工作就圆满完成了,一分钱也不要出,而且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次日媒体报道:某年某月某日某市在某山成功举办登山比赛,某公司赠送了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当然,赠送保险也是要赔的。比如赠送给当地武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说是做个样子,但是部队的领导做事一向认真,偶尔把一把单据送过来申请赔款。怎么办,因为根本就没有保单,所以也谈不上理赔,于是和财务商量一下,找张其他的发票把钱提出来,再套打张领款收据,案子就结掉了。


    以上都是小打小敲,自说自唱,做点小动作也无关大局。


   但平安保险公司就整个大的出来,让全国人民都关心一把:向刘翔赠送保险,刘翔何许人也!保险金额1亿元!这都是很好的新闻亮点。


    2008年8月18日,据说这个日期是精心挑选并安排给刘翔的。11时50分,刘翔冲出起点后只跑了两三步,从大腿上摘下了道次牌,宣布退出比赛。


   事件发生后,立马有人记起一年前平安的动作。一年前,2007年10月,中国平安(26.01,-0.75,-2.80%,吧)签约刘翔出任平安的“公益大使”。报载:中国平安、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与中国田径队及刘翔三方分别签署了一份保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人身意外险保单,其中刘翔个人拥有1年期的1亿元保额的人身意外险,其余的田径队员每人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保险期限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为时1年。


   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以上保单涵盖的风险范围在正常的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内。


   当时媒体是这样报道的——


   刘翔说:“运动员最怕的就是受伤,我去年受伤,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担心,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有了保单后,刘翔笑说:“我觉得自己应该是无后顾之忧了,接下来我也会全身心投入到训练中,为明年北京奥运会做准备。”其教练孙海平解释:“主要是为明年奥运会一心备战,现在把许多活动都提前做了。”


    这话估计不是刘翔自己的话,十有八九是什么人模拟刘翔的语气编出来的。


    有记者就平安保险曾赠刘翔1亿人民币人身意外保险单事件致电中国平安,平安表示: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已表态,当下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刘翔尽快恢复重返赛场,不需要向中国平安提出索赔。


    而北京奥运会主新闻中心也搞不清平安能赔不能赔,干脆就外交辞令一把。8月20日,北京奥运会主新闻中心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日本TBS电视台记者提问:“在报纸上也看到,他有一份保险是1亿元,希望听你们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发言人王伟这么回答:“至于你说的1亿元保险问题,我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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