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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靠行政监管还是市场自律


[  中国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8/8/4  ]    ★★★

  26岁的河南小伙子龙飞来北京已经四年了。他从建筑工地小工干起,利用业余时间学电脑、做资料员、搞装饰设计,现在已经是淘宝的专职卖家,经营着3个店铺,卖耳机和音箱。他说自己做了网店后,最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1万多元。
 
 
  但最近北京市关于经营性网店要领取执照的规定让他担心自己的买卖还能火红多久。

  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规定,从8月1日起,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

  新政策是驱逐令吗

  据介绍,像龙飞这样的卖家在北京有几十万。其实龙飞最关心的是,办照是不是收税的前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谨慎地表示:“从理论上说,收税的前提是登记。但是我们也不能断定登记了以后就一定要收税。”然而,国内“电子商务之父”王峻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回答得很干脆:“当然是为了收税。”

  “虽然说现在只要求办照,但是登记注册是实施行政监管的一道门槛。”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表示。

  姜奇平还认为,新规定很可能造成电子商务在北京的第三次大转移。第一次,是王峻涛的8848由北向南转移到杭州,造成电子商务中心转移到杭州。历史上,电子商务中心最早是在北京的。第二次,是电子游戏的中心转移到上海。

  但也有专家持不同的意见,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高级顾问、教授级高工程师龚炳铮表示,这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类似网店销售的“C2C模式”只占整个电子商务的很小一部分,作为一个地方性的意见,先试一试没关系。

  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王靖针对“新规定是扼杀电子商务”的质疑表示:“怎么能说我们是扼杀电子商务呢?我们的初衷是促进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但是不少人似乎不怎么领情,一家网站关于北京网店新规的调查,有12231人参加,其中86.95%的人表示不赞同。一些为网络销售搭建平台的商家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他们已经设计了多重保险制度。

  同是经营者,网店凭什么例外

  对商家的辩驳,王靖说,平台企业采取的一些积极措施值得肯定,但平台商终究是企业,它与网上卖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由于其法律地位的局限性,他们难以承担一些附加的责任和义务。比如,对商品的审查、审核,平台商没有强制力。

  据王靖介绍,《意见》并不是由工商局一个单位制定的,而是由市工商局和市信息办、商务局、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药监局九个单位联合制定的。“比如,出版局管书的问题、药监局管药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交给一个部门去监管,能管得了吗?”

  “还有一个公平竞争的问题。同是经营者,为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商家或者个体户需要登记注册,而网上经营者就不用登记注册呢?他们应该具有同等的经营资格。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了,你要从事经营活动,就应该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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