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达女鞋擅自印上意大利gucci集团的“GG”标志,并摆进上海浦东第一八佰伴商场销售。昨日上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江苏森达公司与第一八佰伴立即停止这一侵权行为,其中森达公司应赔偿Gucci经济损失18万元。
森达女鞋印上GG图案
Gucci是享誉全球的奢侈品品牌,从1961年开始使用“GG”商标,至今,其各式箱包、鞋类产品上均印有“GG”商标图案。
“经授权使用‘GG’商标的女式凉鞋,在北京华联新光百货的售价为3690元。”Gucci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但2006年8月,Gucci发现在浦东第一八佰伴商场内,出现带有“GG”商标的女式凉鞋,“这款女鞋由江苏森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售价仅为1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