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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事件当事少女李树芬三次尸检内幕


[  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7/11  ]    ★★★

  但整个过程,没有检查死者的外阴。


  胡仁强的解释是,当时家属并没有质疑是奸杀,而且“当着直系家属的面,检查那里,可能会引起他们的反感”。


  除了脸部的划痕外,其他较明显的尸表特征包括死者右鼻腔里有“(音同军)状泡沫”,左鼻腔有“夹杂着泥浆的血性液溢出”,口唇和双手指甲发绀,“呈青紫色”。


  胡仁强说,这些都是典型的溺水死亡的特征,“据此可认定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大约40分钟后,尸检结束。


  在突然失去女儿并等待了整整一天后,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李秀华觉得心有不甘。但这个长期生活在山里的农民又说不出什么,最后在尸检记录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胡仁强等人离开后,家属们越想越想不通。这样“拿着手电随便照了照”的检查,实在让他们无法接受李树芬突然离去的事实。最后,他们决定去县公安局的上级黔南州公安局,申请第二次尸检。


  这让胡仁强很意外,“当时他们并没有提出异议,也签了字”。


  “西门河经常淹死人,此前我至少做过5次类似的尸检。”胡仁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其中一次捞上来一名中年妇女,也是溺水死亡。后来调查表明这名妇女患了癌症,同时孩子考上了大学,她担心家里经济条件不能兼顾两头,就跳河了。”

 

  第二次:死者有无性行为?


  6月25日中午,胡仁强接到周芳沁的电话,说州里来法医了,要做第二次尸检,让他陪同去。


  “既然是重检,我就应该回避。一是不能让新法医有先入为主的印象,二是更不能让死者家属误会。”于是,他拒绝了周芳沁的要求。


  事实证明,胡仁强的想法并不是没有道理——李树芬的亲属在对第二次尸检提出异议时,曾说“有县公安局的两个人,他们第一次也去了”。这让他们感觉尸检“难以做到公正”。


  周芳沁就是那“两个人”之一。当天,她负责接待黔南州公安局派来的法医王代兴等3人。


  “第一次尸检后,死者家属又提出有奸杀的可能。”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在翁安,当时很多人认可“奸杀的可能”,花季少女、社会青年、偏僻的河边都是这种猜测的最好注脚。


  因此,第二次尸检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检查死者死前是否发生过性行为。但这次检查并不顺利。


  王代兴赶到瓮安的25日下午,李树芬的叔叔李秀忠在县教育局门口遭到6个陌生人殴打。这让死者家属心头原本就难以散去的疑虑更加浓重。当县里通知“上面的法医到了,你们快过来”时,他们迟迟不肯露面。


  “一直等到晚上11点多,家属才基本同意。”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王代兴回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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