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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商铺租赁潜规则的利益链


[  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11  ]    ★★★

   房租猛涨,续租还要高额转让费,津淮街30多家品牌店选择了集体关门,以示抗议这种店面租赁的潜规则。迫于经济损失上的压力,这些店面关店一天后,只得重新营业。他们希望,集体关门事件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毕竟此事关系到商圈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连日来,记者在泉州中心市区多个商圈展开调查,发现这种租赁潜规则,并没有局限在津淮街,像打锡街、南俊路等高人气商业街区,潜规则的态势同样使商户步履维艰。


  采访中,一家房产中介承认,店面租赁的潜规则,背景源于房产市场的不稳定。

  【商圈】
  均受潜规则影响


  高额的转让费,店租年年见涨,在如此的大环境下,商铺能够生存下去吗?


  不少知情人士透露,在打锡街,几十万的转让费已是一种行情价;南俊路某品牌3个店面200平方米左右,已经被叫到了60万元的转让费,及每年12万元的店租;田安路77平方米的店面,月租9000元,转让费18万。很明显,各大商圈都有向最高点看齐的迹象。


  业内人士刘女士介绍,因为商圈消费的习惯性,打锡街销售额高居各商业街区榜首,每年300万元以上的销售额并不少见。与津淮街相比,如果转让费为20万元,每年20多万元的店租,再加10多万元的员工工资、水电费及税收,如果能做到100万元销售额,才算有了盈利。反过来讲,年销售额仅几十万,这样的店铺面临的便只能是保本或者亏空。


  “我们也想在好的街区抢占最佳商机。可是进好的街区并非易事。一些商户的位置往往早在租赁期结束前的几个月就被人预订。”一位商户告诉记者,这几天,打锡街的顺达百货歇业,但马上便会有新的品牌入驻。


  以南俊路为例,鲤城区鲤中工商部门统计数字显示,平均每个月就会倒掉四五个品牌店。


  【房东】
  租赁条款有“规则”


  记者了解到,房东们受利益的驱使,宁愿承担对租户的违约金,也要引进更高利润的品牌入驻。对于房东本人来说,损失的违约金会在新品牌高额的入驻费中得到补偿。但是,对于这一“规则”,他们多半不愿承认。


  昨日,记者与一位施姓房东取得了联系,问到如何定店租,她却称是家人定的,自己一概不知。记者再联系一位杨姓房东,他的回答是:别人都涨上去了,他也要涨,反正看行情价。


  颇费一番周折,记者终于联系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东,他向记者透露了房东租赁中的“规则”:合同期绝不会超过5年,因为时间越短,他们便可以多收转让费,即意味着获得利润的机会更多;在条款的制订上,他们也会挖空心思,比如制订店租按“时价”随时调整的条款,这样一来,他们便可以随着行情价,随时随心地调整承租人的店租。此外,在违约责任上,他们一般都会将违约金尽可能地降到最低,一般都仅为全额月租,这样,当房东手头上有资源时,便可以轻而易举地打发掉原承租者,而迎来新的承租者,与新店租及转让费相比,补足的亏损还是比较合算的。


  【中介】
  房价不稳推动“行情”


  泉州市泉秀街一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导致泉州这种行情的一个主要因素便是房产的利益链。这段时间房价不稳定,准备买房的消费者有所减少,持观望的态度。而房产中介,想从卖商品房中挣取佣金的机会不多,况且按行情价,卖商品房的佣金为商品房销售额的1.5%,一套80万的商品房,可以得到1万多的佣金。而介绍租赁店面,则可以提到单月的店租(由承租方及出租方各承担一半),4万元的店租便可以得到4万元的佣金。


  这位负责人还说,每个月都会有一些承租者找到他们,这其中以外地品牌居多。对此,房产中介往往通过网络、搜街等方式得到招租的信息及房东的资料,从而应对愿意承担高价转让费及店租的客源,房东自然也都会因此蠢蠢欲动。


  谈及房产中介是幕后黑手一说时,该负责人称,不排除一些中介小公司与房东配合上演“转让戏”,在合同的制订上,中介公司也会向房东支招。


  针对泉州商圈的行情,泉州市华达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建议,时价的约定,对承租者来说是十分不利的。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也属于承租双方的约定,所以承租者在租店时,要尽可能地多为自己考虑,制订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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