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
这就是他,在你需要感情的时候,他随时散发出让你土崩瓦解的温暖。
不知道我们的爱情是哪一天悄悄溜走的。那些年我只知道忙于家里家外的活儿。没有一个妻子会像我一样给丈夫更为广泛的自由。我忘了撒娇,忘了受保护,忘了得到应有的温存和体贴。我只是忙着给予,忙着告诉我的亲人们:“没关系,天下太平,再大的困难我一个人就能扛住。”
诚实地说,那些年我累苦了,到极限了,要崩溃了。离婚之后英达还对我说过:“你应该给我点儿预感,让我明白你已经支持不住了。”
我像溺水者急于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地急于得到照顾,急于有一个成熟的男人对我说:
“你要多休息。”
“你不能吃太多。”
“你该穿厚些。”
我忽略了一个生活中重要的原则:给予比接受更为幸福。我总是忙着给予,忙着让自己幸福。我不会也不太懂得接受,我忽略让他人给予,也就是忽略他人得到幸福的权利。
是陈词滥调,也是绝对真理:婚姻需要经营,需要两个人不断地付出。错就错在,我以为,10年的时间能包容一切尚未说开的话,能化解一切来不及疏导的郁结。我还以为10年情缘堪比血缘,不必再修正自己的弱点,反正他已习惯,并且我那些“汗马功劳”足以抵消我做错的一切了。
好像是3年前,我从报纸上看到李宗盛和林忆莲分手的消息,难过莫名,有种为他们流泪的冲动。我对一个朋友说:“他们曾经那么相爱,那么多动人的歌都是李宗盛为林忆莲写的,连他们也分手了,爱情这东西真没意思。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的朋友迟疑了一下,告诉我:“丹丹,当年你和英达离婚,我们就是这种感觉。”
我愣住了。如果不是我自己为了一对陌生人深感惋惜,我绝不相信我的婚姻破裂竟会影响到、甚至动摇了其他人心中的什么。
是的,那个冬天,所有的朋友听说了这消息都表现出极大的震惊,所有的人都在问为什么。
必须诚实地说,离婚是我提出来的。那时候我偶然地认识了一个人,迅速堕入“情网”。10年来我有了第一次“婚外遇”。没几天我就打电话给英达:“我有外遇了,咱们离婚吧。”
“行。”他说。没有犹豫,也没有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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