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听取各方汇报和发言后,石宗源指出,瓮安“6·28”事件是一起由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事件酿成的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事件的发生,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分关心。省委、省政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切实把尽快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事态得到了基本控制,瓮安县的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稳定。经深入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利用,黑恶势力直接参与,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突发事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但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影响了全省的稳定和贵州的形象。
石宗源要求,要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权力是人民给的,权力意味着责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刑事发案率高、破案率低,导致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应十分强烈。这次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因此,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免去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局长申贵荣的职务,按程序办理。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查究瓮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石宗源要求,要向社会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谣言止于真相。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是当前处置“6·28”事件十分关键的一项工作。社会舆论要求及时了解事实真相,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7月2日下午第三次尸体解剖检验结果再次表明,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此前互联网、新闻媒体和社会上都有种种说法,主要是对李树芬死因的质疑,并由此引起一系列的不满。因此,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把事实的真相迅速向社会公布。
石宗源要求,要进一步稳定群众情绪。贵州各族群众淳朴善良、通情达理,处置事件过程中,必须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要做好这一事件的善后工作,就必须先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明了真情、实情。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开展工作,既要做好目前情绪仍不太稳定的少数群众的思想工作,又要注意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蛊惑群众,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