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解释,因为陶晓威尚未进行假币收缴登记就离开了,这张假币没法归档解缴,一同核对收缴的另外一名营业员随手将假币撕毁。
17日下午3时50分,记者随杨、陶二人一同来到该营业网点。营业员王某拿出一张背面用塑料胶粘贴齐整的百元纸币给记者看,称这就是当时被撕毁的假币。
记者看到,这张纸币已被撕成十几个碎片,纸质粗糙,但纸币上并未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
对于假币被撕毁,王某称确实是工作上的过失,“但粘贴之后仍然能登记归档上缴。”她补充道。
陶晓威说,营业厅营业员并未让他做收缴登记,告诉他其中有假币后也没有让他进行确认。
让杨宏伟气愤的是,从银行取出的钱被认定是假币,而自己又当工资发给了员工,这损坏了自己在员工面前的信誉。为此,他要求查询营业厅的监控录像进行核实,但被该银行营业厅拒绝,“必须征得上级部门的签字同意,才能查看监控。”
昨日上午,记者通过监控录像看到,被撕毁的假币确实是从陶晓威的2200元钱中抽出。
有规定
收缴假币要登记造册
存钱被银行柜台营业员认定为假币时,市民是否知晓对假币收缴处理的程序?记者昨日就此问题随即采访了20位郑州市民,多数市民接受假币被收缴,但对于具体操作程序,均表示不知。
而银行营业员将假币作撕毁处理,部分市民也表示理解:撕毁了就保证该假币不会再流通。
昨日下午,记者分别致电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行业协会,对方听说假币收缴后被营业厅营业员撕毁,都很吃惊,并称这一做法明显违规。
据了解,200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金融机构进行假币收缴的程序有明确规定。
该《条例》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申请鉴定。
陶晓威称,营业厅营业员没有严格履行这一程序。
另外,商报提醒,如果存款市民对银行营业员认定的假币真伪存有异议,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央行指定的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进行免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