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方正正的大脸,纯朴厚道的笑容,宽大平整的脑门……这是初见余进华的第一印象。有种感觉,这张脸有点像吉尔达的商标。特别是额前的那颗痣,仿佛商标里的那颗星星,那是颗“志当存高远”的好痣。 余进华有句经常拿来和员工共勉的座右铭:“话,说了就算;事,定了就干;要干就干好。”
子承父业
1991年,二十多岁的余进华从父亲余阿寿手里接过了温州吉尔达鞋业有限公司掌门人的重担。从几个人的小作坊,发展到上千人的大企业,几十年的风雨历程,被人们尊为“元老皮鞋寿”的父亲已使企业站到了一定的高度。如何实现再次创业的腾飞,余进华面对着的是父亲的厚望、员工的期待和业界的关注。
刚刚接任时,余进华心境比较复杂,深感责任重大,这种压力一直伴随着他。因为吉尔达既是他父亲的心血结晶,又具社会属性,无论从家族角度、还是从社会角度,管理好“吉尔达”成为余进华总经理不可推卸的责任。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刚刚20出头的余进华就四海为家,外出推销父亲生产的鞋子。在九江、武汉、金华等地,他开过一家又一家专卖店,实行鞋子单一商品的专卖经营。这在当时国内的业界中,可以说是较早的探索者了。
余进华回忆,当时的中国商品紧缺,鞋类产品走俏,“一些外行人看到我们的产品卖得那么好,一年赚几十万,买房买车,就都来(做鞋)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行业规模的扩大,温州劳动力紧张,原材料短缺。“这样(外行人)就把不准用在鞋上的材料用上了。”可能很多人记得当时的温州鞋里有纸。余进华说,当时是允许搭配用纸的,但是纸的质量有好有坏。
于是,市场上出现了大量“一日鞋”、“晨昏鞋”,质量稍好的被称为“星期鞋”。“名声坏掉之前,我们也知道有人在做假冒伪劣,但都是各管各的事,而且(名声)时间很短就坏了。”当时的余进华在武汉做市场,商品动辄便被工商部门拉走,“不需要理由,只要是温州鞋,不论好坏。”
1993年,在温州鞋因为假冒伪劣而遭国人喊打的风口,余进华拍板,成为第一个敢在中央电视台广告中打出温州皮鞋牌子的温州鞋业企业。当时有人说,这是糟蹋钱财,不做广告还好,做了广告,皮鞋更没人要,因为温州鞋当时被国人视为“假冒伪劣”之品,而“吉尔达”却敢打“温州旗号”,当时不少同行好友都很不理解,并力劝余进华生产的皮鞋打“广州、上海”等地的牌子,但余进华的回答却很响亮:“我生在温州,长在温州,我不打温州牌打什么?”“温州牌子迟早要重新亮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