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林雷状告联通分公司及SP之后,《第一财经日报》已展开了对该案的调查。
虽然联通刻意回避此事,但有涉案SP经理向记者透露,联通已就本案协调各SP,上述1.5万元将由各SP分摊。这位经理无奈地表示,SP之所以冒风险群发此类短信,与业务压力直接相关。
更有与联通合作的SP认为,联通是SP们的“老爷”。
运营商的“规矩”
电信运营商的政策直接决定SP的生存空间,这在业内已不是秘密。
4月25日,厦门一位熟悉联通与SP合作模式的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中国联通厦门分公司在短信等增值业务合作上向SP收取每项2万元人民币押金,双方的业务分成比例是3∶7,即联通可拿到SP向联通手机用户发送短信获得的信息费的30%,加上通信费用等其他费用并扣除成本,联通实际可获得这部分业务收入的50%。
联通方面还给SP设置了业务结算标尺,连续3个月业务收入累计不足5万元,将不予结算。这客观上逼得那些在行业应用等其他领域未开发或没有优势的SP尽量群发短信。
“早期的SP靠短信群发诱导消费,短短几年,从骑单车变为开宝马,已经不是业内的秘密了。”上述业内人士说。
据介绍,通常一家SP拥有联通发给的通讯端口,如果以该端口代码发送的短信已遭手机用户拒绝,这家SP还可以找另一家SP合作,继续用其他代码发送。有的SP老板干脆注册了几家公司进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