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分拆还是重组,都面临着各方激烈的利益博弈,而这种博弈在目前既无法通过市场形成一种默契,也无法通过法律达到某种平衡。同时,在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市场竞争法则下,能够与中国移动竞争的对手还难以形成。
因此,中国电信业要向前发展,需要解决这两大问题:一是出台《电信法》,二是培养中国移动的竞争对手。
上周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指出,现有6大基础电信营运商将合并为3大集团,即:中国联通将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鼓励中国电信收购联通CDMA网。而且,改革重组将与发放3G牌照相结合,重组完成后将发放3G牌照。
中国电信业先后有三次重大改革,前两次是分拆,这一次是重组。1999年4月,中国电信被拆成四块,寻呼业务划拨到联通,中国移动、中国卫星通信公司单列出来。这次分拆的目的是走专业化道路,通过分业经营建立起市场框架;2001年至2002年,以打破固定电信领域的垄断为重点,再次实施南北分拆,逐渐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6家基础电信企业竞争格局。
电信分拆的目的原本是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但是,由于分拆方案对电信技术的发展与电信市场的变化缺少前瞻性,导致中国移动迅速崛起,成为一枝独秀,并发展成为更大的寡头。而且,由于当时的分拆着眼于专业化,缺乏全业务的运营商,各自独立的经营和发展,不仅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还造成了资源利用效率的低下及重复建设等问题。早在2004年,曾任中国联通董事长的杨贤足就披露,在我国的电信基础设施方面,因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超过2000亿元,同时还造成通信管道的资源闲置。
这次的重组,考虑到了平衡竞争的问题。根据现有的数据,目前,中国移动的资产大约5634亿,中国电信4080亿,网通和联通均接近2000亿,铁通100多亿,经过重组,中国电信吸纳C网后资产达到5000亿左右,网通联合联通的资产规模达到3000多亿,整个资产格局趋向平衡,有利于三方竞争关系的确立。但要达到激活竞争,促进我国电信业全面发展的目的,尚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在《电信法》缺位的情况下,如何突破利益羁绊,形成真正灵活的电信运营和管制机制,以及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关系?无论是分拆还是重组,都面临着各方激烈的利益博弈,而这种博弈既无法通过市场形成一种默契,也无法通过法律达到某种平衡。电信业传统上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实行的是纵向一体化的垄断经营体制,而随着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成为世界各国致力实现的基本目标,《电信法》的出台便显得极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