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商机在线

双星脱鞋


[  中国鞋网    更新时间:2008/5/21  ]    ★★★

  回溯十五年,脚蹬双星鞋是让很多年轻人值得骄傲的事情。但对于21世纪的新新人类而言,双星不再象以前那样属于时髦的代名词,甚至还有点落伍和俗气。

  靠制鞋起家的双星集团,现在制鞋占其年收入的比例仅1/10强。遍布全国的3000多家双星专卖店,事实上早在2003年就已全部实现民营改制,双星鞋的产业链收缩到研发和制造两个环节。

  “当时真是贱卖,10块钱的东西都是2块多就卖了。”说起当年甩卖各地经销店时,现年67岁的双星集团总裁的汪海仍然很激动。汪海向《经济》介绍说,当时卖渠道赔了近3个亿,但是如果拖着不卖,还要赔更多。

  事隔六年,汪海现在正酝酿着重新收回全国的销售渠道。毕竟,虽然鞋还是叫双星,但是主人已经换了。

  剥离制鞋业务

  近一年来,汪海都身处MBO(管理层收购)舆论旋涡之中。

  2006年4月24日,青岛双星董事会决定向关联企业双星名人实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名人实业”)转让鞋类资产。

  一个月之后的5月27日,青岛双星股东大会通过此项决议。青岛双星所出售的是冷粘鞋业务,包括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调整后的账面净值为8883.85万元。双方协商后,将转让价格定为评估的净值——11015.98万元。当日,两公司即签署了交易合同。

  青岛双星出售制鞋消息甫一公布,汪海一度被质疑“倒腾国有资产”。

  据悉,青岛双星鞋业资产的归属争论是随着双星集团拟将双星制鞋业务转让而同时出现的,当时,业界就有声音传出,双星集团此举用意是希望将青岛双星鞋业资产转让给双星名人实业公司。而鉴于名人实业的经营现状及其股权构成,此种意图引起部分业内人士非议。

  成立于2002年9月的名人实业是双星集团下辖的子公司,注册资本315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生锡顺,其另一身份是双星集团副总裁。名人实业由自然人占大股,汪海是第一大股东,占股21.88%,并任董事长;包含汪海在内的青岛双星5名高层人士合计持有名人实业46.78%的股份,其他10名自然人持股为20.22%。此外,双星集团工会持有剩余16.5%,国有企业双星集团仅持股16.5%。

  此前,双星集团关于鞋业资产分为两块:一是上市公司的冷粘鞋业务,二是名人实业的硫化鞋业务,相比而言,冷粘鞋业务占有更重的分量。

  对于此次将制鞋业务从上市公司剥离的做法,汪海解释,制鞋行业竞争激烈,利润率下滑。规避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集中精力做大做强轮胎业务。据悉,在青岛双星的众多产业中,轮胎和制鞋的2007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23亿元和1.64亿元,毛利率分别为8.49%和15.15%。

  “这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由于青岛双星的制鞋业务只占到上市公司10%的业务量,按规定我们是可以剥离副业的。”汪海表示,“我们将重新整合鞋和服装市场,锻炼培养鞋业新的骨干力量,在适当时机重新组织上市,把鞋业做得更大。”

  汪海表示,一个产业两个公司做,会相互影响阻碍发展,对双星整个制鞋业的发展都极为不利,既违背制鞋业工艺相互渗透的发展规律,又不能使双星鞋业的规模优势、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还难以消除双星上市公司与名人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鞋业资产的剥离并不意味着双星要放弃制鞋业务。汪海表示,双星将以此为基础,大力进行市场的重新整合,增强竞争的经济实力,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高端产品,抢占高端市场,树立高端形象,全面提升双星母体鞋业名牌的知名度和含金量,继续将“双星鞋业”打造成世界鞋圈的“强名牌”。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剪纸T恤,一月赚了两万!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鞋企发展新商机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