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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蔻与美影星纠缠代言官司


[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5/10  ]     ★★★

    法国化妆品巨头兰蔻公司和美国著名影星乌玛·瑟曼陷入复杂的官司纠纷,瑟曼最初因兰蔻违规在广告中使用她的姓名和形象索赔,却被蓝蔻先告上了法庭。

    美联社9日报道,瑟曼索赔100万美元,她指责兰蔻在与她签订的形象代言人合约过期后,仍在加拿大和亚洲地区网站上使用她的姓名和形象。兰蔻拒绝了这一指控,并于7日向纽约州最高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驳回瑟曼索赔要求。

    瑟曼的律师贝尔特拉姆·菲尔茨说,他对兰蔻的诉讼感到很惊讶,“我以为我们正在进行友好协商。我想,法国公司可能想先发制人”。

    2000年4月,兰蔻和瑟曼签署了为期两年的形象代言人合同,附加一项兰蔻拥有为期两年优先续约权的条款。合同规定,兰蔻在第一个两年合同期内共向瑟曼支付580万美元酬劳,如果兰蔻使用优先续约条款,则每增加一年合约需向瑟曼支付310万美元。

    兰蔻说,根据合同规定,合同期满后,兰蔻公司对第三方使用瑟曼的姓名和形象不承担责任。兰蔻的律师彼得·D·雷蒙德说,公司“管不了全世界所有人”。

    “我很高兴这件事要上法庭,”菲尔茨说,“合同结束后,他们还在全世界赚取了大量利润,100万美元根本微不足道。”(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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