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镇酒业十大问题
仁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7年4月出具的《关于仁怀酒类生产的调查报告》。其中指出当前仁怀市及茅台镇酒业主要存在十大问题。
一是仿冒知名品牌。少数企业仿冒知名酒类的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图案色泽,最为突出的是仿冒“贵州茅台酒”、“茅台”、“茅乡”注册商标,严重侵犯了“贵州茅台酒”商标专用权。
二是冒用“茅台镇”地域品牌。部分酒类企业的经营地址不在茅台镇,但在其企业名称和产地上加注“茅台镇”,误导消费推销商品。
三是假借合同进行违法活动。部分本地酒类企业假借与外省搞联合开发经营的名义,以提供原酒、外地包装或采取买断经营权、品牌等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等,造成酒质低劣、品牌混淆、偷税漏税、低价位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伪造产地,损害仁怀酒类企业声誉。外地一些企业,打着茅台镇地址名称生产。
五是出卖牌子,贪图小利。个别仁怀酒类企业为了眼前小利,以卖牌子获取一定收入,让仁怀市、茅台镇以外的厂家违规贴牌生产经营。
六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打内战。本地一些企业相互仿冒侵权现象有所发生,互相残杀。
七是品牌误导。少数企业使用“茅”和“台”两字,在此基础上大做文章,误导消费者,侵犯茅台酒厂和知名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严重影响酒都酒业形象。
八是少数企业由于在甲地登记的纳税,乙地谎称甲地上税而实际偷税漏税。
九是未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个别少数企业将原已吊销或不存在的酒厂名称擅自使用经。
十是有的企业利用出卖、挂靠、转让,导致外地不少企业在生产、包装、销售时打着仁怀市茅台镇地址的各类酒品牌,严重影响了酒都形象。
资料来源:贵州省仁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茅台红史
本刊记者/谢文轩 发至贵阳、仁怀、茅台镇
如果没有“茅台酒”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茅台镇,一个面积仅8平方公里左右的闭塞之地,仅仅因为它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诞生出举世闻名的“国酒茅台”。
茅台镇隶属仁怀市,在赤水河的中游,赤水河流经茅台镇的这一部分又称茅台河。现有人口两万余人,地形为丘陵盆地,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季多雨。当地居民多依茅台河两岸而居。
茅台镇是当年红军第三次横渡赤水的地方,有着浓烈的红色气息。悠久的酿造史,独特的酿造工艺、加上厚重的革命历史文化,还有开国总理周恩来的垂青,茅台酒才得以光芒四射。1952年9月,在周恩来主持的全国首届酒类评选会上,茅台一举夺魁。其后历次举办的全国性的评酒会中,茅台一直是评比之冠,也正因此,被指定为国务院宴会招待外宾的专用酒。茅台,就此成为新中国的国酒。茅台酒特供的历史也就此开始,因为解放初年产量才75吨,所以就规定了特供标准,至少是省级部门才有资格获得特供酒。由于特殊的历史,军队也和茅台酒关系极其紧密。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即便是有着“国酒”的头衔,在1977年之前,茅台酒厂却一直处于极度混乱之中,并长期亏损。1978年,茅台酒厂在国家的支持下才逐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产品供不应求,茅台酒一度被称为“液体黄金”,千金难求。虽然在上个世纪末茅台由于自己的原因一度被冷落,但随着茅台酒厂的不断调整加上当地政府相继出台各种保护举措,茅台随之再次红火起来。到2006年,市场上茅台酒甚至出现了大缺货,不通过特殊关系跟本得不到一瓶茅台。茅台把主要份额给了政府和军队的团购,并出台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要货的经销商,必须同时得到3位高管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