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些业内的游戏运营商也坦言:“仅仅是网络游戏企业来进行反盗号措施,所起到的作用治标难治本,因此,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秩序还需要法律的支持。”
虚拟财产保护遭遇4大难题
面对虚拟财产难以得到保障的种种现状,国家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也对此事高度重视,近日,对于虚拟物品如何进行法律界定和法律属性的定义等问题研讨会不断召开。据有关人士介绍,对于出台网络虚拟物品保护的相关法律还有一些难题待解决。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刘世杰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4大难题:“虚拟物品价格无法控制、虚拟物品交易违背税法规定、虚拟物品丢失难以查证、虚拟物品财富无法收回。”
虚拟物品的价格难以控制。玩家虽然在虚拟物品合法化的同时,拥有了自己的虚拟价值,但是却无法控制价值实际的价格。经常看见某些游戏玩家述说,他的某个武器价值多少人民币,某套装备价值多少人民币,这里的价值其实就是价格。而这些价值的多少,是由该物品的产出与需求量比来决定的。游戏厂商可以通过自由调整物品产出,来调整虚拟物品的价值;而玩家相对要被动的多,单个玩家是难以影响玩家群体,因此是没有办法调整虚拟物品的价值。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虚拟物品的价值主控权在游戏厂商那里,而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去迫使游戏厂商不得任意调整游戏的物品产出,因此这些虚拟物品的价值根本得不到保证。
虚拟物品的交易与税法规定有出入。如果虚拟物品合法化,玩家通过“游戏与现实”的交易或者“游戏中人物之间”的交易,是否也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和第23条规定,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属于纳税范围,必须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在“游戏与现实”的交易或者“游戏中人物之间”的交易,都会属于这个范围内。在虚拟物品合法化,而税务机关无法查证的情况下,又有多少人可以按照规定去进行纳税呢?国家又该如何去引导和监督呢?这必然是一个非常头痛的问题。
虚拟物品的丢失难以查证。玩家的虚拟物品一旦丢失了,该去找谁?表面上看应该“追究”于游戏厂商,但是对于一款万人在线的游戏,一组数据的丢失,很可能是很平常的事,游戏厂商不可能因为一个人的物品丢失,就去暂停正在有万人在线的服务器,更不要说回档,这对其他用户来说也是很不公平的,如果不回档或者停机,通常是无法查证该物品是否因为服务器或程序故障造成的意外丢失,同时也有可能是玩家自己扔了或者卖了,这些对于现有的游戏服务来说,都是根本无法做到的。当然想要有更好的服务,那就需要支付更多的服务费用,不过恐怕大多数玩家不会愿意的。
虚拟物品的财富无法回收。玩家在游戏中可以合法地拥有自己的虚拟物品,但是如果他不想玩了,该怎么回收呢?众所周知,如果说股票是股民对股份公司的一种投资,那么当他需要收回资金时,就可以将股票卖掉来进行回收。而网络游戏却不是这样,玩家即使在游戏里合法地拥有了虚拟财产,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办法去主控该财产的出入,也就是说,即使该玩家不想玩这个游戏了,或者游戏服务器要关闭了,他们是没有办法将游戏中的虚拟物品卖掉(除非正好有人愿意买),这时他们不能将这些财产卖给游戏厂商回收成为现金,这对于虽然合法化的虚拟物品主人,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