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恩怨”对于中国家电业而言已经是见怪不怪的现象。当大家所生产产品类同,品牌没有拉开距离而价格又相差无几,无法形成差异化的时候,那么非常规的竞争手段也就应运而生了。
于是我们看到,在顺德,格兰仕与美的时有战火燃起,而万家乐和万和之间亦常见“刀光剑影”。其实不光在顺德,就是在青岛的海尔和海信之间,合肥的美菱和荣事达之间,都发生过类似的互相诋毁对方,利用媒体大打口水仗,在终端业务人员间大打出手,甚至上诉至法院等行为。
只是,作为当地的主导品牌和纳税大户,基于手心手背都是肉的顾虑,当地政府都没有给出最终的胜负结果,都以不了了之作为结局。不过,当事双方倒是通过这些恩怨赚取了因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所带来的知名度。
而这一次,美的与格兰仕的“收购之争”在第一个回合却明显已经决出了胜负,美的以失语而“落败”,而格兰仕则以咄咄逼人的“进取心”得分不少,几乎是牵着美的的鼻子在走。那么,美的理亏在何处呢?
美的方面至少在这几个方面是被动的:首先,美的电器旗下的12家子公司有7家亏损,而小家电则几乎是全线亏损,这本身就不是什么光彩和值得宣扬的事情。美的更多地希望低调处理,而格兰仕则正好盯住了美的这一软肋。一个躲躲闪闪,一个个步步紧逼,“水花”就起来了。
其次,因虚假公布而造成的诚信危机,但美的没有给公众任何的交待和解释。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对外公布的任何数据和言语都应该是严谨并经得起推敲的,而我们看到的却不是以我们善良的心态所揣测的。
3月29日,美的微波炉公司总经理朱某在媒体上宣称美的2004年有1400万元的利润,而到了5月11日美的电器董事局主席却说“2004年美的微波炉亏损3000万元”!作为中国一个响当当品牌的两个高管却给出公众前后矛盾的信息,身处信息本来就不对称的社会中,公众该信谁呀?
如果我们推而广之,连美的都敢拿广大的股民开玩笑,那么中国的家电企业还有谁值得我们信赖?我们找不到答案。其实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牵涉到企业诚信的公关危机事件,而美的却漠视它而不是积极地处理它。
第三,关于小家电业务从上市公司剥离的问题。其实,根据公司法,企业资产的转让完全可以由董事会做出决定,然后经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即可,倒不一定非得竞价或挂牌出售。美的集团是美的电器的第一大股东,那么收购美的电器小家电业务就存在关联交易的问题。
而美的电器的股份构成中,前十大股东中有5家是流通股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考虑到大股东回避,则存在着通不过的可能,而如果通不过对于上市公司美的电器还依然是一个包袱,依然面临着继续考虑出售的问题。
而我们看到格兰仕的逻辑则是,既然你的业务进行剥离和出售,就应该公开竞价,但现在你没有竞价,我正好也参与不进来,干脆我就来搅局,让你美的进退两难、有苦难言,而我则可以借势赚个“盆满钵满”。于是我们看到,格兰仕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示对证监会的函件,发表各种各样的言论。
我们再来看看格兰仕,首先,作为一家非上市的民营企业,它只要履行完纳税的义务后,其财务状况只要老板一个人知道就可以了,无需向社会公开。
其次,应该说,像格兰仕这样的公司,它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品牌美誉度,更多的是“屠夫”的形象,加之格兰仕公司的非公众性,那么它可以“海阔天空”地发表基于不触犯法律的任何言论,只要老板喜欢就行。就像表达收购美的小家电业务这样,有想法总是可以表达的,这同当初格兰仕向格力表达收购意愿如出一辙。这样一来正好与美的形成了强大的反差,美的需要“谨小慎微”,而格兰仕则可以“大大咧咧”。基于这种“不对等性”,我们在外围看到的则是美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语,而格兰仕则狼性十足,步步紧逼。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格兰仕明摆着是在进行炒作,决然不会真正去以数倍的高价去收购美的小家电业务。理由有如下:一、美的电器不拥有商标,所有权归属集团,格兰仕只是购买小家电业务,那么单纯的生产线对格兰仕意义并不大;二、格兰仕声称看好美的小家电人才,作为多年的宿敌,即使实施收购,美的又有多少人愿意被“招安”?三、假设形成收购,那么美的集团如果看好小家电领域,完全可以凭借品牌及现有人才优势重新另起炉灶,就如同TCL、西门子等进入小家电领域那样。格兰仕想借助收购方式试图“灭掉”美的小家电是不具有现实意义的。
纵观整个事件,对美的而言,这是一个巨大的公关危机事件,但美的却没有及时做出应对的方案,更没有从正面积极地去引导舆论,而任凭格兰仕单方面主张。另一方面,其实格兰仕应该也是有底牌的,即此事地方政府必然会出面干涉,不可能任由事态这样发展下去,那么干脆在地方政府干涉前大肆炒作一把。
我们可以大胆预言,格兰仕收购美的小家电风波也就到此为止了,不可能有更多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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