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10件现代真实人肉包子铺案例


[  奇闻趣事网    更新时间:2007/4/30  ]    ★★★

      第一件发生在北京

      在80年代初,西单发生过一起非常轰动的人肉包子事件。西单有一个包子铺,那个老板有一天和一个人发生了争执,一怒之下把他杀了,尸体没处藏,就一狠心把尸体剁成肉馅,包成包子对外卖,结果吃过的人都说好吃,他的生意也很兴隆。结果老板的胆子也大起来,说是后来又杀了好几个人,还包括一对外地来的夫妻。有一次一个人(据说是医院的某主任)来他这吃包子时觉得肉馅味道不对,就拿着包子报公安了,经分析是人肉,公安马上去包子铺抓人,最后居然在冰箱里还发现了剩下的一条人腿!

      第二件发生在内蒙赤峰市

      80年代,有位外地打工王姓姑娘因遇车祸去世,她的父母亲得信儿后从老家赶来给她办理后事,在临火化前她母亲无意碰一下她的遗体,感觉不对劲---好象是空的,掀开布单一看,大吃一惊,发现少了一条腿,遂到公安机关报案,警察发现火化工李某嫌疑最大……最后此案告破,原来李某的哥哥在当地开了家包子铺,当时由于是计划经济,猪肉凭票供应,他哥哥的包子铺原料不足,就请李某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偷尸体拿回家做包子,连续偷了7年!他们用人肉做的包子香辣可口在赤峰远近闻名,是当地的品牌“老子号”!此案告破后,赤峰市的男女老少们呕作一团!

      第三件发生在澳门

      985年澳门“人肉叉烧包”惨案事件回放 
 
     一九八五年八仙饭店灭门惨案案情: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时,多名泳客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发现数件人体残肢,随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后在现场进行打捞,捡获8件人体断肢,短短数日内在同一地点获11件人体断肢,切口整齐,似是被利器斩下。司警在调查过程中,曾邀内地法医官来澳协助化验断肢,留下纪录。 

      至1986年4月,澳门司法警察司署先后收到八仙饭店东主郑林兄弟来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踪,原为郑林所有的八仙饭店等产业,被一名姓黄的男子霸占,并怀疑黄某谋财害命。司警接信后复验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滩发现的断肢,发现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纹,与八仙饭店失踪者其中一名年纪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对八仙饭店的新东主黄志恒(50岁)进行严密监视。同年9月28日下午,黄志恒突然匆匆离开八仙饭店,欲进入中国内地,司警发现后即将之截住,带署调查。 

      翌日,司警正式发出八仙饭店10名失踪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关资料。该10名失踪者包括八仙饭店前东主郑林(50馀岁)及其妻子岑惠仪(42岁),女儿郑宝琼(18岁)、郑宝红(12岁)、郑宝雯(10岁)、郑宝华(9岁),儿子郑观德(7岁),女东主岑惠仪的母亲陈丽容(70岁),陈珍(又名陈丽珍,60岁),曾受雇於八仙饭店的厨师郑柏良(61岁)。10月2日,黄志恒涉嫌杀害八仙饭店东主郑林一名女亲属陈丽珍,被司警落案起诉,移交刑事起诉法庭侦讯,表证成立,还押市牢候审。司警在拘查黄志恒前后,搜出属於八仙饭店东主郑林的南通银行红街市分行的保险箱锁匙,以及郑林的回港证,4名子女的出生证书、学生证副本。对於为何拥有这些证件,黄志恒未能作出解释,只供称以60万元承顶郑林的物业,包括八仙饭店。在黄志恒被拘后,遭揭发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则鱼涌英皇道一宗谋杀纵火案:疑凶陈梓梁向事主借钱不遂,将之困绑浸在浴缸中溺毙,还将事主之妻、小姨斩伤,再用石油气炉放火。陈梓梁后逃回乡间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将双手拇指、食指的指纹破坏,再化名黄志恒偷渡来澳,获发身份证。香港警方曾来澳调查,证实黄志恒即陈梓梁。 

      1986年12月4日,黄志恒在狱中割脉身亡。直至黄志恒被押解市牢候审、自杀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寻获10名失踪者尸体,是否遇害未得到确定。检获的11件人体断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经验证指纹是属於失踪老妇陈丽珍外,其馀断肢均未能确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黄志恒自杀身亡后,该宗案更蒙上一层神秘色彩。

      由于警方一直没有找到那10名失踪者的尸首,人又是在饭店杀的,一经媒介舆论传播开来,民众哗然,一种疑犯把尸体当猪肉做包子的说法迅速流传开来。香港还以此事拍摄了电影《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父亲坚持写“虐待日记”记录逆子21...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女大学生围成桃心形状上街擦鞋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