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品牌陕西”活动是陕西省工商局在我省工业领域进行的一次商标自省巡礼,那么“一所一标”则是陕 西省工商局为我省农业产业进行的一项“商标富农”工程。
创路子
“一所一标”首创富农新路
目前,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心,有关部门正采取多种措施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国家工商总局也提出了“商标富农”的要求。
结合陕西农副产品使用商标的实际,陕西省工商局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一所一标”的工作思路。陕西省工商局局长李仲为解释说,“一所一标”即一个工商所每年至少引导、帮助辖区内一个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每年在辖区范围内确定至少一个已有的农产品注册商标,扶持其成为当地特色农产品商标,鼓励支持其争创著名商标,提高当地农产品商标注册积极性,带动品牌经济的发展,进而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谈意义
农副产品使用商标作用重大
开展“一所一标”工作,促使农产品使用注册商标,能够对农业发展产生怎样的作用呢?李仲为强调说,农产品使用商标有深远的经济意义和重大的法律意义。
从经济意义上来讲,最为重要的就是有利于加快农业市场化步伐。把名优特农产品注册商品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尤其把具有地理属性的名优特农产品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建立以商标标示的农产品为依托的农业生产基地,组建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商标+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实践证明能有效解决千家万户个体生产与统一市场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名优特农产品特定的质量和品质。使用注册商标,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可以准确界定农产品保护的地域范围、农产品品种范围、农作物耕种方法,使农产品的特色、质量能够永久良好地发展和延续。
从法律意义讲,有利于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有利于向消费者介绍名优特农产品的特定品质,有利于保证名优特农产品特定的质量、信誉,有利于保护商标专用权。
论实际
陕西农产品注册商标数量偏少
我省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大省。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包括农副产品、手工业品等),如关中地区的临潼石榴、耀州青瓷、蒲城酥梨、岐山臊子面、凤翔泥塑等,陕北地区的延安酸枣、延川红枣、洛川苹果、甘泉豆腐、绥德石狮等,还有陕南地区南郑和西乡的茶叶、勉县的大米、城固的柑橘、镇巴的香菇和木耳、留坝的西洋参、佛坪的枣皮、略阳的杜仲和天麻以及商洛的丹参和五味子药材等等。
但这些产品注册商标却很少,难以形成产业化优势,市场的占有率较低。据最新数字,我省目前农产品商标仅1859件,尤其是地理标志商标,目前注册的仅有紫阳富硒茶、韩城大红袍花椒、宁强雀舌茶等3件,虽然在全国排名并不落后,但是开发却并不到位,如果在数量上能够快速增加,如果能够用商标带动这些农产品的开发,那么带给陕西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不可估量。
提认识
农产品商标意识待唤醒
“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涉农企业的商标注册保护意识。”李仲为进一步说,给农产品注册商标,对农村和农民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事情,虽然我省属农业大省,特色农产品种类和数量都很多,由于经济欠发达,一些企业、农民的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不强,导致很多在当地颇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农副产品没有及时注册商标,有的甚至被他人抢注,给企业和农民造成巨大的损失,直接影响到我省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陕西农产品注册商标时不我待啊!”李仲为颇为感慨,“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提高农村、农民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
定目标
未来五年农产品商标达5000件
“为了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商标富农机制,加强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李仲为提出了工商部门的几项抓落实的配套措施:
一是层层落实,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内农副产品商标拥有和使用情况进行细致的调研工作,报县级工商局汇总整合,再报市级工商局,确定扶持重点,最后上报省工商局。二是重点扶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重点引导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利用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保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保护工作的力度。
此外,陕西省工商局还推出了“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等三项商标行政指导文书。这些文书将从提醒、建议、保护等方面对农产品的商标申请给予指导。
采访结束时,李仲为局长再次谈到“一所一标”这个富农新路子的目标———“注册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农民”。从省工商局的规划看,在未来的5年里,全省将努力实现增加20件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5000件的目标。这一天,值得我们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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