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一场商标侵权案的诉讼中,浙江嘉兴中达集团有限公司的“中达”图案商标,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继“久珠”、“HEXIN”、“晨光”之后,我市又一件通过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也是海盐首件驰名商标。至此,我市共有驰名商标6件。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长期、持续、广泛地使用和宣传,其“中达”图案商标已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声誉,并为广大公众所认知,该商标的知名度已达到我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驰名商标的条件,应属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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