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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怪事:政府红头文件下达喝酒任务


[  黑龙江日报    更新时间:2006/4/8  ]    

  湖北省汉川市日前发生一桩怪事: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红头文件,给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下达喝酒任务,全市各部门全年喝“小糊涂仙”系列酒价值总目标为200万元,完成任务的按照10%奖励,完不成的通报批评。

  “喝酒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完不成任务要“通报批评”

  这份“喝酒文件”全名为汉川政办发(2006)11号《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的通知》。
 
 
 
    通知称: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养殖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湖北云峰酒业有限公司是最早来我市落户的引进企业之一,其生产的“小糊涂仙”酒去年跻身“中国白酒品牌20强”。2005年该企业纳税超过1300万元,是我市纳税过千万元的六家企业之一。而目前该酒在我市的市场份额却很低,为此,我市公务接待倡导使用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系列酒。

  2006年全市“小糊涂仙”系列酒计划销售额为200万元。

  这份文件还附有《各地各单位使用和促销小糊涂仙系列酒分解表》: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教育局3万元,科技局1万元,民政局2.5万元,仙女办事处7万元,马口镇5.5万元,脉旺镇3万元……共有105个单位承担有喝酒任务,每个市直单位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最低的是老干局、信访办、档案局,都是3000元的喝酒任务;乡镇单位最低任务是8000元,一般2万到3万元。

  负责起草这一文件的汉川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童浩雄说,县直单位分解标准是按照单位接待量和人数决定,乡镇的消费标准则按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数量决定,都是有“科学依据”的。人数多、与各部门来往多的单位任务相应就多些。比如卫生局,它的二级单位多,包括医院在内有6000多人,本级若完不成再把任务分解到二级单位,消化3万元的“小糊涂仙”应该没有问题。

  为方便核定任务,文件还要求云峰酒业建立各地、各单位使用和促销“小糊涂仙”系列酒账册档案,定期将各地各单位使用和促销“小糊涂仙”系列酒的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这份文件还称:“对执行本通知要求,并完成年度使用和促销计划的地方和单位,将按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在公务接待中不按规定用酒,完不成年度使用和促销计划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政府官员:我们只是把不成文的规定搞成红头文件

  汉川市部分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下发该文件是“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需要,帮助企业做宣传、促销工作是政府义务,再说又没有封锁市场,发文的只是公务招待,用的钱是政府自己的钱,怎么喝、喝什么酒政府自己定都是无可厚非的。

  童浩雄说,各个地方包括县直各机关单位、乡镇的商务往来、上下交流,都有繁重的接待任务,喝酒交流感情已经是客观存在。既然这样,都是喝酒就不如喝“小糊涂仙”,毕竟云峰酒业是地方的利税大户,而其它的酒只有消费税留在汉川,做的贡献就小多了。

  市政府办公室另一位副主任李安雄说,烟、酒都是高税产业,外地烟、外地酒,政府只能收到消费税,本地烟酒除消费税外,地方还能拿到增值税,都是抽烟、喝酒,不如促销地产烟、地产酒,这样对地方贡献大。其实每个地方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烟要抽地产烟,酒要喝地产酒,我们只是为企业服务,心情比较迫切,把这个不成文的规定搞成了“红头文件”而已。

  公安干警:上面有“五条禁令”我们怎能完成喝酒任务

  对于政府发红头文件推销“小糊涂仙”,不少当地干部群众表示难以置信。

  一个乡镇办公室负责接待的副主任称,按照我们目前的接待水平任务肯定完成不了,最后还得将任务分解到下面去。

  市公安局的喝酒任务是2.5万元,一些干警觉得这份文件显得极不严肃。他们认为,公安部有“五条禁令”,严禁人民警察在工作时间喝酒,这2.5万元的喝酒任务,我们部门怎么可能完成?

  一位法律工作者称,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文件相抵触。汉川市政府办的这份文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违反了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文件。

  在记者结束采访离开汉川时,童浩雄已意识到文件的“不妥之处”,他对记者强调说:“‘小糊涂仙’的广告词是‘喝糊涂酒、办明白事’,我现在是好心办了糊涂事,这份文件确实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易引起大家的误解。”他表示,当地政府正在抓紧研究,考虑终止这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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