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水洗车”加盟商集体状告商贸中心欺诈
[ 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06/3/24
]
热
“无水洗车”是近两年才有的新兴行业,据了解,某商贸中心的无水洗车项目是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的推介项目,其在北京发展的无水洗车经营网点已有几十家。但近日,徐先生等四名加盟商却同时将该商贸中心告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理由是其进行虚假宣传,以欺诈手段与之订立合同。他们分别申请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并要求商贸中心退还加盟费并赔偿损失。
徐先生等四名原告分别起诉称,2004年底,他们从《生活面对面》栏目了解到被告的无水洗车项目,2005年初,几个人来到被告办公室进行考察,被告的总经理介绍说该项目列入了“北京市阳光工程·4050再就业工程”,并说洗车成本很低只有一块钱左右。后他们又来到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了解被告的无水洗车项目,在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发放的材料上亦明确标识无水洗车项目是“北京市阳光工程·4050再就业工程”。2005年1月,几个人分别与被告签订了加盟合同,在交纳了加盟费后便开始了洗车网点的经营。

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徐先生等原告发现,每辆车的洗车成本不是一块钱左右,而是三块钱左右,且该无水洗车项目根本不是所谓的“再就业工程项目”。因此,徐先生等人认为在与被告签订加盟合同时受到了欺骗,故一纸诉状将加盟公司告上法庭。
开庭时,作为被告的商贸中心辩称,在双方签订的《无水洗车加盟合同》中,被告没有承诺“无水洗车项目”列入了北京市4050再就业工程,也没有承诺洗车成本只有一块钱。商贸中心认为双方签订的加盟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行为,故不能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1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