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的一份调查研究报告指出,目前我国零售业与国外相比,在快速扩张能力、成本控制能力、营销技术能力、财务运作能力、品牌价值能力和人才聚集能力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距,急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和促进我国零售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报告指出,我国流通业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批发、零售、餐饮业对GDP总量的贡献度不到8%,而发达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达到15%以上。从数量上看,我国流通企业已经具备较大规模,但我国流通企业全部是中小企业,流通方式落后,竞争力弱,发展后劲不足。
报告指出,外国零售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强大的采购能力、物流配送和信息管理水平是我国零售企业短期内难以赶上的。尽管目前外商(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在中国市场所占份额不到5%,尚未对我国零售企业造成大的影响,但对外资零售企业的发展势头必须引以高度警觉和重视,我们必须积极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和促进我国零售企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报告建议采取三项措施,提高我国零售企业的竞争力,一是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品牌大型流通企业。二是政府给予企业必要的政策支持。三是引导企业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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