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5月24日起,名目繁多的饮用水将得到统一标准管理,消费者也有望喝上一口“明白水”。结束这一市场乱象的,是即将正式实施的包装饮用水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原标题:瓶装水“换装”众生相 娃哈哈死抱“氧气”不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5月24日实施;国内瓶装水面临大范围换标,“后来者”市场门槛被抬高
矿物质水、纯净水、蒸馏水、富氧水、苏打水、太空水、弱碱性水……这些名目繁多的瓶装水,是不是让你看花了眼?
有人认为矿物质水就是矿泉水,有人说纯净水不如矿泉水有营养,更有消费者看价下单,认为价格越贵,水的品质也越好。
自5月24日起,名目繁多的饮用水将得到统一标准管理,消费者也有望喝上一口“明白水”。结束这一市场乱象的,是即将正式实施的包装饮用水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
其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尽管包装饮用水的这一标签标志实施时间被宽限到2016年1月1日,但市场上已经有企业在着手准备了:康师傅矿物质水已开始换装,逐步去除“矿物质水”字眼;饱受争议的娃哈哈富氧水则改叫“氧道活性含氧饮用水”、“富氧弱碱性饮用水”、“活性含氧水”……依然跟“氧气”在较着劲。
专家指出,包装饮用水的新标准关键还是在执行,对以后新进来的品牌无疑抬高了门槛。
老问题
瓶装水名称标准很混乱
水与水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富氧水真的含氧吗?弱碱性水真能调节人体酸碱平衡吗?一直以来,一些瓶装水企业巧立名目,玩起了营销噱头。
多宝营销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曲宗凯告诉记者,瓶装水在国外的成熟市场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纯净水,一种是矿泉水,种类上并没有山泉水、矿泉水、矿物质水等如此多的概念化东西。
市场上的饮用水不仅名目繁多,标准也不少。诸如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都是包装饮用水的标准。
由标准混乱导致瓶装水混乱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引发了广泛争论。业内人士也承认,“对水行业来讲,这么多年来争议一直比较大”。
早在2003年,以“27层净化”为市场形象的乐百氏公开宣称:“根据母公司达能集团营养研究中心的最新研究结论,请消费者尽量为家庭中的儿童、中小学生、老人选择矿泉水。”
乐百氏当时最大的竞争对手娃哈哈则回应称,各种证据依然证明,在全世界范围内,饮用纯净水仍然占据市场的主流。由此引发矿泉水和纯净水之争。
而饮用水混乱问题真正走入大众视野的,始于2013年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其被报道“标准不如自来水”,因为罐体上标注的浙江饮用天然水标准(DB33/383)是质量标准,部分要求低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这实际缘于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非一致性。
此外,弱碱性水、小分子团水、活化水、能量水等功能宣传也引来了专家的质疑和炮轰,被称为伪科学概念。
新变化
只分为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
按照国家卫计委的解读,马上于5月24日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将把涉及包装饮用水的标准都统一,不再允许有其他食品强制标准存在,基本解决标准冲突矛盾的现状。
这一新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即“密封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国家卫计委同时称,新标准并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将另行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这也就是说,天然矿泉水并不在此次新国标规定的范畴内。
饮用水的名称是新标准最受关注的一个焦点。届时,除了天然矿泉水外,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产品名称不得标注“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内容。
当包装饮用水添加使用硫酸镁、硫酸锌、氯化钙、氯化钾等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时,需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为避免给消费者造成误解,“饮用矿物质水”名称也将不再允许使用。
不过,对于这个标签标志的标准,实施时间其实是 2016年1月1日。在此之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给需要换装的企业留下缓冲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