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月29日电 继日前7个3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机组电力项目被“刮倒”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环评风暴”中之后,江苏又有两家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上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黑名单”。
作者昨日了解到,为了确保7400万江苏人的碧水蓝天,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已联合发文,对燃煤电厂脱硫建设、机组改造、上网电价、计划优惠、关停机组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利用政策优惠手段,鼓励燃煤电厂快上脱硫设施,确保全省二氧化硫削减目标的实现。
省委书记重视“环评风暴”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了中国三峡总公司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工程地下电站和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30家超过亿元、未经环评审批就擅自大型建设的项目,并责令停建。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厂四期2×600MW扩建项目等7个电力项目赫然位列其中。
据了解,“环评风暴”中,江苏这7个被责令停建的项目基本散布于江苏沿江经济带上,且都是3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机组。这些项目被认为是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的重要基础工程。
江苏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国家环保总局18日的通报表示了极大的重视。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迅速作出批示,要求未批先建的7个企业立即整改,作出检查,并责成全省各企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落实环保优先的指导思想,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现经济迅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目前,江苏省的7个违法开工项目都已停建。江苏沿江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已超出环境容量缺电的大背景下,为何还叫停超过亿元的大型电力项目呢?阻止二氧化硫不断“侵蚀”碧水蓝天是最主要的原因。
据了解,2004年1月至11月,国家环保总局已受理200个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装机容量为17500余万千瓦。如果这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每年将增加耗煤量4亿吨以上。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大幅增加,其引发的酸雨也日益加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一位专家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后,引发国家发电公司与地方电厂的竞争,并形成竞争无序状态。“所有发电公司把设在江苏沿江八市的电力规划项目报上来,不是说这些项目有问题,而是必须控制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目前报上来的项目,总量已超出环境容量。”
“他们在等我们的报告。”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一位专家说。该专家所说的报告是《江苏长江沿岸地区火电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03年由环保总局委托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南京国电环保研究所调研。
这份报告主要评价江苏长江段区域的环境影响,即区域环评。根据报告能计算出江苏长江沿岸的环境容量,并依据这个总量指标,制定三个阶段的火电发展规划。目前,此份报告已由环评司定稿并向总局汇报。加快火电厂脱硫确保江苏蓝天这场“环评风暴”还未完全平息,国家环保总局昨日又通报了“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十五”计划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布了46家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江苏又有望亭发电厂、徐州发电有限公司两家火电厂上了国家环保总局的“黑名单”。
作为我国“两控区”重点省份的江苏省,在电力要大上的严峻考验下,预计2005年年底,江苏省燃煤电厂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49202兆瓦,增加将近两倍。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的情况下,每年全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的排放量预计要增加10万吨,环境容量再次遭遇考验。
面对全省各地即将全面启用的火电项目,江苏将如何完成国务院关于《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提出的排污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全省7400万百姓的蓝天呢?
省环保厅等部门为此专门制定并推出了全省二氧化硫削减方案。作为污染负荷占据全省“龙头老大”位置的电力行业,必然要削减排污总量。据悉,到2005年末,二氧化硫总量要控制在47.6万吨,如若加上新、改、扩建电厂新增的10万吨排污量,要实现既定的总量控制削减目标绝非易事。燃煤电力要大上,这是必然趋势;二氧化硫排污总量要削减,这也是现实的必然要求。有效化解这对突出矛盾,全面加快燃煤电厂的脱硫步伐,就成为江苏省确保实现“十五”期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削减目标的唯一出路。
江苏四部门发文扶持火电厂电价
要有力刺激全省燃煤电厂“大干快上”脱硫设施,就必须在经济优惠政策上扶一把。针对全省燃煤电厂的实际状况,近日,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电力行业脱硫设施建设的通知》,对燃煤电厂脱硫建设、机组改造、上网电价、计划优惠、关停机组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改革与创新的理念,充分利用政策优惠手段,鼓励燃煤电厂快上脱硫设施,确保全省二氧化硫削减目标的实现。
江苏省四部门首先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现在起,全省新、改、扩建的燃煤电厂,在新上燃煤发电机组时,都必须同时配套建设脱硫设施。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并做到脱硫设施在发电机组投运时,同步投入使用。同时,江苏省四部门还要求,燃用中、高硫煤的燃煤电厂,必须对现在正在运行的锅炉配套建设脱硫设施,进行脱硫。
要加快燃煤电厂步伐,必须建立有关配套优惠政策。为此,江苏省四部门联合推出有关优惠政策:一是全省现有的燃煤机组脱硫技术改造项目要上报江苏省经贸委审批,凡是装机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机组脱硫技术改造的项目,可由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在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二是积极鼓励燃煤电厂建设脱硫设施,为解决脱硫设施的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问题,江苏省物价局在核定电厂上网电价时,已适当考虑了其投资和运行成本;三是为激励脱硫的燃煤电厂多发电,江苏省经贸委已适当增加了燃煤电厂脱硫机组的发电量计划。
关停5万千瓦以下的纯凝火电机组
为进一步削减全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江苏省四部门还要求,全省各地要认真实施关停纯凝小火电机组计划,必须关停5万千瓦以下的纯凝火电机组。同时,要积极鼓励“热电联产”项目,在燃煤供热地区,应统筹规划,发展集中供热;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加快淘汰老式燃煤供热锅炉,不得建设新的燃煤供热锅炉。
对于暂时无条件实施脱硫改造的现役机组怎样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江苏省四部门也作出明确规定,就是在“十五”期间改烧硫分尽可能低、发热量尽可能高的煤炭,来有效解决二氧化硫污染问题。(作者:黄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