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由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农林厅、卫生厅、环保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盐务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1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部署统一行动,组织建立省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报告制度以及日常监管信息沟通机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据悉,食品安全委员会里的各个部门的职责划分清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职责。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监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经贸部门主要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肉品和酒类流通秩序。农林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海洋渔业部门负责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经贸、农林、海洋渔业、粮食等部门的职责是引导、监督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作者:刘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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