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大智慧一款名为“大智慧金融投资家”产品与彭博社的产品特有装潢具有相似性,构成不正当竞争。4月6日晚间大智慧称,公司2011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BloombergL.P.诉公司侵犯特有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的应诉法律文件,该诉状称公司一款名为“大智慧金融投资家”产品与其特有装潢具有相似性,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讼标的金额为500万元。公司该项产品已经申请外观专利,此案尚未开庭,公司将积极应诉。由于彭博社公关负责人Belina目前在纽约,记者暂时无法从该社了解到此次案件的相关信息。
同时,就“大智慧金融投资家”已申请外观专利,为何和彭博社的终端如此相似等问题,记者致电大智慧,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大智慧:产品已申请外观专利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对大智慧该款被诉产品进行了查询,包括其具体专利的内容,申请号、申请日和授权时间。资料显示,申请(专利权)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12月进行了专利申请,申请号:201030673232.6。而另一申请名称为显示器的外观设计,申请号:201130080136.5, 申请日期:2011.04.18。尽管大智慧的被诉产品“大智慧金融投资家”已申请了外观专利,但该款产品与彭博社的终端在外观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大智慧金融投资家”明显有抄袭彭博社终端的嫌疑。
对于“大智慧金融投资家”已经申请了外观专利,为何和彭博社的终端如此相似,如何应对彭博社的起诉这些问题,记者致电大智慧公司,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应。
法律人士赵占领表示,无论彭博社对自己的产品是否有过申请外观专利,都可以对大智慧进行起诉,彭博社只需要证明自己的产品本身就是使用该特殊装潢即可。从目前诉讼的理由来看,彭博社也许并未申请过外观设计专利,否则此次的诉讼理由会是双方对专利权发生争议,会提起“质疑大智慧的外观专利无效”的诉讼。
律师:涉嫌不正当竞争
赵占领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或者近似的装潢,可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该商品是知名商品,一般需要结合商品销售区域、时间、信誉和广告宣传量等因素来认定。第二,装潢是该商品所特有,并具有显著的区别性特征,而不是同类商品所通用的。第三,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对市场造成了混淆,使一般的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误认行为只要达到“可能”的地步,就可以认定具有混淆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