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后住宿在“七天”酒店长沙解放西路店。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夏楚辉和朋友们准备去吃早餐,其中有朋友提出不要太麻烦,就在酒店吃方便。
店方称投诉者是职业维权人“漫天要价”
“七天”酒店被投诉无证经营餐饮
在“七天”连锁酒店(简称“七天”酒店)长沙解放西路店住宿,消费者夏楚辉吃早餐时,遭遇了食物“短斤少两”的尴尬。在与店方发生争执后,消费者发现店方竟然乱开发票,而且是违法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于是愤而向行政部门举报。长沙地税局随后对其进行处罚,并奖励了夏楚辉;而工商部门也介入无证经营的调查。
5月19日,《法制周报》记者随机调查发现:“七天”酒店只有一家能出具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店方负责人林先生则告诉记者,“七天”酒店主要经营住宿,没有办到许可证的不能从事餐饮服务,投诉人属于漫天要价。
食物“短斤少两”
夏楚辉是广东省揭东县人。
5月19日,夏楚辉向记者投诉称:今年的3月15日,他和两个朋友来到长沙游玩,随后住宿在“七天”酒店长沙解放西路店。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夏楚辉和朋友们准备去吃早餐,其中有朋友提出不要太麻烦,就在酒店吃方便。
于是,朋友三人来到酒店的餐饮部,要了三份早餐其中包含一份面包。很快,面包端上来了,夏楚辉一看,别人要的每份面包有三个,而他的只有两个,三个朋友只上了两个包子,让谁不吃呢?夏楚辉事后半开玩笑说,这是店家的“二桃杀三士”行为。于是,夏楚辉要求店方解释为何面包“短斤少两”,店方说没有面包了。这种说法让夏楚辉不满意。
随后,夏楚辉与店方发生争执,不欢而散。
退房的时候,夏楚辉要求店方开具发票。店方于是将14元餐饮费,连同169元住宿费开到了一起,给了夏楚辉一张183元的住宿费发票。(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带着此前对店方的不满,夏楚辉要求店方明晰发票的科目,重新开具发票。这一合法要求当即遭到了店方的拒绝。
马上,颇懂法律的夏楚辉拨打了地税局的投诉电话;在投诉的同时,夏楚辉称他发现店方竟然没有餐饮行业的从业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许可证应当悬挂在店堂显眼位置。于是,夏楚辉接着向工商部门举报。
地税局已作处罚
在接到夏楚辉的投诉后,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4月20日,夏楚辉称他心中舒了一口气——违法的“七天”酒店初次得到了应有的处罚。经过调查后,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4月20 日向夏楚辉发送了举报后的领奖通知。
长沙市地税局稽查局的通知显示:
“七天”酒店长沙解放西路店在开具发票时,将住宿和餐饮都开具在住宿费科目下,合并到住宿费科目报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2007)18号令和湘地税发(1999)037号文件,决定对举报者奖励50元。
夏楚辉觉得很欣慰,长沙市地税部门行政执法的速度很快,给出的答复也能让人感到信服。但是,夏楚辉告诉《法制周报》记者,长沙市工商部门至今未给他合理答复,只是告诉他还在调查处理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