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后住宿在“七天”酒店长沙解放西路店。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夏楚辉和朋友们准备去吃早餐,其中有朋友提出不要太麻烦,就在酒店吃方便。
酒店是否违规?
在长沙市工商局的调查处理结果出来前,本报记者随后随机调查了长沙市4家“七天”酒店。
5月19日三时许,记者首先来到“七天”酒店长沙解放西路店,正如投诉人夏楚辉所言,该酒店没有在店堂显眼位置看到悬挂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但是看到了其他诸如工商、税务方面的相关证件。随后,记者亮明身份要求负责人出具相关证件,值班工作人员称店长不在。
随后,《法制周报》记者来到“七天”酒店长沙步行街店,该店的店长周女士态度非常强硬——先是表示“七天”酒店虽然是连锁酒店,但是是分体经营,她已经知道解放西路店的事情,这与她所掌管的酒店没有任何关系,长沙步行街店拥有餐饮行业的许可证,因此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称记者的到访已经给她带来了很大麻烦。
但是,记者迅速发现了该证的蹊跷所在:许可证的颁发时间是“2010年3月12日”,而许可期限是“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0日”,这显然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和逻辑推理,许可证许可期间只能是办证日期之后的,许可前溯到“2009年”,是否符合法律与逻辑?
当记者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后,店长周女士迅速将悬挂餐饮行业许可证的房门关上,并再次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理由则变成了“我没有接受采访的相关权限”。
5月19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七天”酒店长沙芙蓉广场店,发现该店拥有合法的餐饮行业许可证,许可证于2009年11月25日颁发,许可期限为“2009年11月25日至2012年11月24日”。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七天”酒店长沙四方坪店。(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店方值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可证办下来后,被店长锁在保险柜里了”。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许可证应当悬挂在店堂显眼位置。
“七天”酒店称遇尴尬
作为全国知名的连锁酒店,“七天”酒店在消费者就餐时不能提供足量的食物,开具发票时违反相关规定,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酒店竟然不能出示餐饮许可证,涉嫌无证从事餐饮活动。
5月24日,《法制周报》记者拨打了“七天”酒店总部电话“020-89224427”。当日下午4时许,“七天”酒店长沙负责人林先生联系了本报。
林先生表示:“七天”酒店主要是从事住宿服务,办理了餐饮行业许可证的分店,才允许从事餐饮服务,“七天”酒店的行为,并没有受到工商部门的查处。而“七天”酒店解放西路店当时是因为合开发票,把发票的科目混在一起而违规。因为“七天”酒店属于住宿为主的公司,并不是偷税漏税或者不开发票的行为,没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林先生同时告诉记者,投诉的消费者夏楚辉先生是一名职业维权人,他向店方投诉时,“七天”酒店就已经表示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包括免除住宿费用,但是消费者要求“七天”酒店直接赔偿他1000元,这个数额太高了;而现在“七天”酒店表示愿意赔偿,消费者却将标准提高到5000元。这样的漫天要价行为,让“七天”酒店觉得很尴尬。林先生最后表示,但是无论如何,“七天”酒店还是愿意坦诚地接受消费者和媒体的监督,把服务做得更好。
(搜狐IT)